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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河南省委高校工委、河南省教育厅关于印发《举办唱响中原——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90周年合唱活动的实施方案》的通知

  主 任:王亚洲
  副主任:贺 庆
  成 员:张宝柱 刘书伟 朱自峰 王 凯 李宗英
  刘 肖 陈新华 郭 宁
  办公室设在省教育厅社政处(郑州市农业路41号投资大厦916房间),联系电话:0371-69691952。
  办公室主要职责是:制定合唱活动实施方案和有关文件;了解掌握活动进展情况、总结交流经验,向省合唱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报告并提出建议;对合唱活动开展情况进行指导检查;筹备召开合唱活动的有关工作会议和领导小组会议;做好省合唱活动领导小组指导检查组的接待服务工作;聘请专家;组织专家对初评和终评比赛进行评选;做好合唱活动的宣传报道工作;协调落实活动经费及其它后勤保障工作;做好合唱活动的总结和表彰工作。
  三、实施步骤
  1.活动准备阶段(4月1日至4月19日)
  研究制定合唱活动实施方案;成立合唱活动领导工作机构;申请预算经费;制定合唱比赛评选办法;上报合唱活动实施方案;印发《中共河南省委高校工委、河南省教育厅关于举办唱响中原--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90周年合唱活动的实施方案》的通知。
  2.活动展开阶段(4月20日至6月6日)
  各高校及省属中等职业学校按照通知要求认真组织实施,推动唱响中原合唱活动全面开展。
  3.报名参赛阶段(6月7日至6月10日)
  在广泛开展群众性合唱活动的基础上,报名参赛的学校向活动办公室提供参赛代表队合唱比赛光盘和学校开展活动光盘各一套。未报名参赛的学校向活动办公室提供学校开展活动光盘一套。
  4.初赛评选阶段(6月11日至6月15日)
  活动办公室组织专家对学校上报的合唱光盘集中进行初评,遴选出参加决赛资格的25支合唱代表队。
  5.决赛终评阶段(6月16日至6月20日)
  活动办公室组织获得参加决赛资格的25支合唱代表队进行决赛暨汇报演出。对获得优秀组织奖和金奖、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的合唱代表队颁奖。
  6.报送参评阶段(6月21日至6月25日)
  活动办公室向省合唱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报送获得金奖的3支合唱代表队决赛比赛光盘,参加省合唱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的全省合唱比赛评选(全省评出金奖4名,银奖5名,铜奖6名)。
  7.活动总结阶段(6月26日至7月10日)
  活动办公室对高校及省属中等职业学校唱响中原--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90周年群众性合唱活动进行全面总结和表彰奖励。
  四、表彰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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