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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1年度河南省高等学校特聘教授人选推荐工作的通知

河南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1年度河南省高等学校特聘教授人选推荐工作的通知
(教高〔2011〕175号)


各有关高等学校:
  为深入实施“人才强校”工程,加快高层次人才的引进和培养,根据我厅《关于印发〈河南省高等学校设立特聘教授岗位实施办法〉的通知》(豫教高〔2004〕238号,以下简称“实施办法”)、《关于实施河南省高等学校特聘教授岗位制度补充意见》(教高〔2006〕318号,以下简称“补充意见”)和《关于印发<河南省高等学校特聘教授考核管理办法>(试行)》(教高〔2007〕501号)(以下简称“考核管理办法”)的通知精神,现就做好2011年度河南省高等学校特聘教授人选推荐工作通知如下:
  一、推荐范围
  在已获准设置的省特聘教授岗位学科中推荐特聘教授候选人。每个特聘教授岗位学科推荐候选人不超过两人。上年度未通过特聘教授资格评审的人选不再申报。
  二、推荐条件
  按照“实施办法”、“补充意见”和“考核管理办法”有关规定。
  三、申报时间和材料要求
  各高校务于4月14日前将所有申报材料报送我厅高教处,逾期不再受理。联系人:闫治国 赵万勇 联系电话:0371-69691867 69691869 电子信箱:hagaojiao@126.com。需要报送的材料包括:
  1.学校报送特聘教授候选人的正式文件。
  2.河南省高等学校特聘教授候选人推荐表(附件1)纸质件5份,电子版1份。
  3.学校2011年度河南省高等学校特聘教授候选人申报汇总表(附件2)。
  4.每位特聘教授候选人附件材料5份(并装订成册)。附件材料包括:
  (1)附件材料目录(须标注页码);
  (2)特聘教授候选人在海外取得学历、学位,应出具教育部学历认证机构的学历认证;
  (3)海外特聘教授候选人申报时应提供担任高水平大学助理教授及以上职位或其他相应职位的任职证明;
  (4)特聘教授岗位设置申请表和特聘教授候选人推荐表中列举的SCI、EI、SSCI、CSSCI收录以及论文他引用情况,推荐单位和候选人应提供源证明(原件,须经有关检索机构盖章);
  (5)推荐表中列举的所有科研项目立项证书、获奖及专利情况的证明复印件;
  (6)5篇重要创新性论文的全文及其刊载杂志封面、目录的复印件,以及推荐表中列举的其他代表性著作封面、目录和论文首页复印件;
  (7)在国际学术会议上担任职务的证明以及作大会报告、特邀报告的邀请信或通知复印件;
  (8)申报材料中的科研项目、论文均须标明主持人或参加人的顺序,证明、证件材料复印件需加盖学校公章;
  (9)人文社会科学领域的特聘教授候选人,学校党委严格掌握人选的政治标准,申报时应附学校党委对候选人的书面意见。
  各有关高校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加大工作力度,采取有效措施,面向海内外公开招聘特聘教授人选,严格遴选条件,严把人选质量,提高高层次人才队伍建设工作水平。

  附件:1.河南省高等学校特聘教授候选人推荐表
  2.2011年度河南省高等学校特聘教授候选人申报汇总表

  二○一一年三月十七日

  附件1:
  编号
  河南省高等学校特聘教授候选人推荐表

推荐学校名称(盖章):

 

设岗学科名称:

 

候选人签字:

 

侯选人国籍:

 

候选人现工作单位:

 

候选人联系电话:

 

填表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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