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办公照明节能改造。积极抓住国家推广高效节能照明产品的契机,普及应用新一代高效节能照明灯具,以T5系列节能照明灯具替代T8或其它型号高耗能灯具;改进公共区域照明管理,采用声、光、感应等智能控制方式;优化照明系统设计,及时更换陈旧落后的配电设备和老化线路。
(二)中央空调和分体空调系统节能改造。采用节能清洗、风机水泵变频或更新关键设备、系统智能控制等节能技术,对空调系统实施节能改造;及时淘汰高能耗的空调,使用能效标识2级以上的节能空调;加强日常维护保养,提高空调运行效率。
(三)综合电效节能改造。采用三相平衡、加装专业节电设备、系统智能控制等技术措施,实现用电系统整体优化;对供电线路进行分户、分类、分项计量改造。
(四)用水器具节能改造。推广使用压阀式、磁芯式、感应式龙头和水阀,对漏失严重的供水管道和水龙头、冲洗阀、水箱等高能耗用水器具进行更新改造,采用雨水收集利用和“中水”回用等节能技术,安装滴灌、自动喷灌等绿化节水设施。
(五)既有建筑围护结构改造。采用新型保温隔热材料、玻璃隔热贴膜、外遮阳设施材料等,对办公建筑中不符合节能要求的外墙、屋面及门窗进行改造,提高围护结构保温隔热性能。
三、加强用能管理和落实各项节能措施
加强用能管理,建立健全各项管理规章制度,加强日常监督,实行量化管理,推行低成本、无成本节能,是实现全年节能目标的根本之策。
(一)建立和完善节能管理制度。公共机构要建立健全本单位节电、水、油、办公耗材等方面的日常管理规章制度和有效的奖惩办法,并严格组织实施。
(二)加大节能产品政府集中采购力度。严格执行国家有关强制采购或优先采购节能产品和技术的规定,对空调、计算机、打印机、复印机、照明产品、用水器具等办公设备产品,依法优先采购或者强制采购能效标识2级以上的节能环保产品;进一步完善公共机构节能产品、技术、服务征集制度,建立跟踪、监测和优选淘汰机制,推广先进节能产品和技术。
(三)抓好公务用车节油管理。加强公务车辆定编管理,严格按标准分级核定公共机构公务车辆编制数目;规范公务车辆定点加油和维修管理,按照市财政局市财采〔2009〕1、2号文件规定,公务用车实行定点维修、加油和“一车一卡”加油制度;加强公务车辆使用管理,实行单车油耗和百公里耗油核算管理。
(四)抓好水电节能管理。严格执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公共建筑空调温度控制标准,夏季室内空调温度设置不得低于26摄氏度,冬季室内空调温度设置不得高于20摄氏度,空调运行期间禁止开窗,加强对空调控温的督促检查;充分利用自然光照明,使用高效节能照明灯具,定期清扫光源和灯具,严格控制建筑物外部泛光照明以及外部装饰用照明;减少空调、计算机、复印机等用电设备的待机能耗,及时关闭用电设备;合理设置电梯开启数量和时间,减少电梯空载运行次数,提倡高层建筑三楼以下不搭乘电梯;杜绝“跑冒滴漏”、长流水和用自来水或高压自来水冲洗车辆等浪费现象;倡导节约用水,提高水资源利用率,有条件的单位建立中水回收系统和雨水收集系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