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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胜各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10年龙胜各族自治县公共机构节能工作要点的通知

  (三)切实提高能耗数据质量。在准确核定2009年能耗数据的基础上,各级公共机构要建立健全能耗原始数据统计台帐, 并附电、水、油等票据和财务凭证复印件,做到凭证-台帐-报表“三位一体”,有条件的单位应同时建立电子台帐,并进行数据备份。县机关事务管理局按季度与各级公共机构确认能耗数据,作为节能工作年终考评的重要依据。
  (四)规范能耗统计业务流程。实行九步工作法,即“准确计量能耗-归集原始凭证-逐月登录台帐-按季录入报表-认真复核验证-领导签字确认-按时上报报表-开展数据分析-提出改进建议”。
  (五)逐级进行能耗数据复核。各级公共机构对所报能耗数据要进行逻辑检查,按季(年)计算“人均水电消耗量”、“单位建筑面积耗电量”、“单车耗油和百公里耗油量”等三项平均指标,验证能耗数据的合理性,并标注在能耗统计报表备注栏。县机关事务管理局要对所辖公共机构的能耗数据进行复核比对,避免手工录入和汇总误差。对数据误差较大的单位将退回重报;同时,不定期组织开展数据质量抽查,核实原始凭证、统计台帐、水电设施、公务用车数量、办公建筑面积、用能人数等指标。
  (六)加强能耗数据的分析与运用。能耗统计人员要认真履行责任,全面、准确、及时地反映能源消耗和使用情况,加强能耗统计数据的分析研究,从中查找管理中的漏洞和薄弱环节,有针对性地提出减少浪费、降低消耗的办法和措施。同时,在季报中,与上年同期或相邻时期相比较,能耗总量或分项指标增减变动较大的单位要作出书面说明。
  (七)建立能耗统计内部公示制度。按照水、电、油消耗量分别比上年降低5%以上的节能目标要求,县机关事务管理局将按季公布全县公共机构能耗总体情况,定期进行能耗监测分析和预警预测,准确把握节能目标的实现程度,明确降低能耗的重点项目、部门,及时采取相应措施,确保全年节能目标的实现。
  (八)搭建能耗统计信息管理平台。推广普及国管局推荐使用的能耗统计软件,建立能耗电子数据库,逐步实现全县公共机构能耗统计监测的网络化、数字化。
  二、积极推进节能改造和推广运用节能新产品新技术
  按照市政办〔2009〕130号确定的节能改造项目,积极推进办公照明、中央空调和分体空调系统、综合电效、用水器具、建筑围护结构的节能改造,提高节能灯具、节水器具等节能产品的普及率,这是实现全年节能目标的关键所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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