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 峰 自治县财政局局长
韦永业 自治县国税局局长
全毅清 自治县地税局局长
成员:杨贤贵 自治县财政局纪检组长
王协民 自治县国税局副局长
唐丰宽 自治县地税局副局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自治县地税局,办公室人员名单如下:
洪秀艳、刘建军、梁忠贤、张荣武、卢晓明、陶 宇
梁昌卫、吴文勇、黄克龙、刘 莹、陈基恒、尹丽璋
刘维政、阳已黄、梁志琳、贺玉香、秦碧云、兰凤芝
四、活动安排
(一)4月1日县委常委、自治县常务副县长王少荣发表税收宣传月活动主题电视讲话。
(二)4月份,在县城主要街道悬挂标语及县城有线电视台滚动播出宣传标语,营造宣传氛围。
(三)4月份,开设税收宣传网页,加大宣传力度。
(四)4月9日,召开税企座谈会。搭建沟通平台,加强征纳双方的信息交流,不断加强税收管理、政策辅导,提供优质高效的服务。
(五)4月13日,县国税局与地税局联合在联合办税服务厅开展税收宣传日活动,与纳税人零距离接触,密切征纳关系。
(六)4月份,组织税法宣传小分队开展服务重点企业、重大建设项目等系列宣传活动,积极帮助企业搞好纳税辅导、政策咨询,不断改进和优化服务。
(七)4月19日,举办企业税法培训班。使企业财会人员进一步熟悉掌握税收政策,提高办税水平。
(八) “三月三”龙胜传统节日开展“山歌”唱税法擂台比赛及税收咨询有奖问答。
(九)4月份,与龙胜电视台、桂林电视台、桂林日报等媒体合作积极开展税收宣传。
(十)创办龙胜县纳税人学校。纳税人学校将根据纳税人反映的热点、难点问题,“按需施教”,借助“纳税人学校”平台,第一时间免费为纳税人传递政策信息。财税部门干部职工将以“面对面授课”和“交流互动”的方式,现场为纳税人答疑解惑,提供专业的涉税辅导。
五、工作要求
(一)牵头单位和各协作单位的领导要高度重视税收宣传月的各项工作,并根据各自实际开展宣传活动;各乡镇也要积极组织起来,开展税收宣传活动。
(二)财税三家要抽出专人,积极参与,密切配合,精心组织,在深化宣传效果上下工夫,确保各项税收宣传项目顺利开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