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宁市人民政府经济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认真做好第二次经济普查主要数据查询的紧急通知
各县、区、开发区经济普查办公室,市经普办各业务组:
目前国务院经普办正组织力量对全地的数据进行审核,要求各地查询审核的清单将陆续下发。从反馈得到的情况看,我市上报的经济普查基层数据尚存在一些问题,主要是个别专业主要数据匹配性和逻辑性不够强、水及能源消费普查表存在缺报、个别专业普查登记单位数与清查结果差异较大等。为了确保我市经济普查工作的高质量完成,现就经济普查主要数据查询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查询重点
本次查询修正,立足于自治区经普办最新反馈的数据库(6月5日反馈,下同),不是全面性的重新审核,必须抓住查询重点指标、修正主要错误。
1、重点查普查漏报的单位。根据清查名录进行一一比对,对未填表单位详细列出具体原因,对建筑业、房地产业及编制部门提供的名录要重点核查;组织力量对关停单位进行反复核查,确保不漏报一个单位。
2、重点核查水及能源消费表的填报情况。查询水及能源消费调查表是否出现空表,相关指标是否应填未填,并根据水及能源消费与相关指标的匹配性,填实水及能源消费调查表。重点核查行业是房地产开发企业、交通运输企业、资质内建筑企业、规下工业企业,凡有生产经营活动的单位,一般应填报相关的水及能源消费表。
3、根据下发的错误清单进行查询修订。
二、查询原则
经普数据查询要坚持实事求是、依法更正的原则,缺报表种必查、漏录指标必补、必要性错误必纠,在规定的时间内,抓紧时间,集中人力,加强协调、突出重点,核细、核准、核实经济普查主要数据,做到普查表填报率百分之百,指标填报率百分之百。
三、查询主要步骤
查询的工作步骤包括数据反馈、查询、修正、上报。
1、市经普办将自治区最新反馈的数据反馈各县、区、开发区,供查询使用。最新反馈的数据,业已对各县区大部分必要性审核错误进行了修正、基本排除了重名重码、基本补录了法人单位本部等错误,各县区、开发区经普办要将最新反馈的数据,分专业、分表种与原始表校对,确属原始表出现漏填、错填、逻辑性错误的,应向填报单位查询,并在原始表上更正并做好记录,以最大限度地保证机表数据一致。如果出现重大不一致的,必须及时向市经普办有关专业组汇报,由市普查办汇总报告自治区经普办有关专业组进行数据处理。
2、市经普办各业务组要及时将上级反馈应查询的错误清单和需要查补的主要数据下发到各县、区、开发区,各县、区、开发区普查办要依据查询清单,据实对原有数据进行修正,并及时把修正的查询清单上报市经普办有关专业组,由市普查办有关专业组汇总上报自治区经普办有关专业组。各县、区、开发区必须将查询过程中修正的资料妥善保存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