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宁市教育局关于切实做好中小学生溺水事故防范工作的紧急通知
近年来,溺水事故已成为我市中小学学生非正常死亡的主要原因。夏季是中小学生溺水事故的高发期,为积极预防中小学生溺水事故,切实加强学生游泳安全教育与管理工作,现就加强中小学生溺水事故防范工作提出要求如下。
一、切实提高对做好学生溺水事故防范工作重要性的认识
中小学生的安全问题关系到千家万户的欢乐与幸福,关系到社会的稳定与和谐。各县区教育局、各中小学校要充分认识当前做好中小学生游泳安全教育与管理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要积极从往年事故中吸取教训,举一反三,积极采取有效措施,进一步强化学生的防范意识,进一步加强自护自救技能教育,进一步落实各方监管责任,把做好学生溺水事故防范工作作为近期教育系统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办人民满意教育的具体行动来加以落实。
二、切实采取有效措施防范学生溺水事故的发生
为切实保证学生溺水事故防范工作落实到位,我局提出如下要求,各县区教育局和各中小学校务必认真落实,并在此基础上根据本地本校实际,积极创新工作,切实落实防范措施。
(一)认真开展预防中小学生溺水事故专题教育活动。
我市夏季时间跨度较长,4月-11月为我市中小学开展预防学生溺水事故专题教育的重点时段,各中小学校要做到早预防、早布置、早落实,常抓不懈。近期各中小学校应结合本地本校实际,以“预防溺水,珍爱生命”为主题集中开展一次全校性主题教育活动,要利用国旗下讲话、主题班队会、黑板报、校园广播等形式教育学生做到“七不”:即不准私自下水游泳,不擅自与同学结伴游泳,不在无家长或监护人带领的情况下游泳,不到无安全设施、无救护人员的水域游泳,不到不熟悉的水域游泳,不到水边玩耍嬉戏,不盲目下水施救。班主任在天气异常炎热时段要坚持每天放学前对学生进行必要的安全提醒,有条件的学校要积极开设游泳常识课和训练课,帮助学生掌握游泳技巧和自救方法。
(二)认真排查校内外易发溺水事故的安全隐患。
1.学校校园内若有水池、水柜、沟渠等易发生溺水的地方必须设置警示标志、加装防护设施。
2.各学校要通过教师、学生家长或社区居委会(村委会)摸清学校周边各类江河、鱼塘、沟渠等水域的安全隐患情况,在校内提前对学生进行安全警示,同时积极加强与相关部门的联系,督促相关部门设立安全警示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