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宁市教育局关于进一步做好中小学生溺水事故防范工作的通知
各县区、开发区教育局,市教育局各直属学校、各事业办、民办学校:
随着夏季的临近,中小学生因游泳溺水事故进入高发期。溺水事故已成为近年来我市中小学生非正常死亡的主要原因。为积极预防中小学生溺水事故,切实加强学生游泳安全教育与管理工作,现就加强我市中小学生溺水事故防范工作提出要求如下。
一、切实提高对做好学生溺水事故防范工作重要性的认识
中小学生的安全工作关系到千家万户的欢乐与幸福,关系到社会的稳定与和谐。各县区教育局、各中小学校要充分认识到当前做好中小学生游泳安全教育与管理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要积极从历年溺水事故中吸取教训,举一反三,积极采取有效措施,进一步强化学生的防范意识,进一步加强自护自救技能教育,进一步落实各方监管责任,把做好学生溺水事故防范工作作为近期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各中小学校安全教育的工作重点,抓实抓好。
二、切实采取有效措施防范学生溺水事故的发生
为保证学生溺水事故防范工作落实到位,我局提出如下要求,各县区教育局和各中小学校务必认真落实,并在此基础上根据本地本校实际,积极创新工作思路,切实落实防范措施。
(一)认真开展预防中小学生溺水事故专题教育活动。
我市夏季时间跨度较长,4月-11月为我市中小学开展预防学生溺水事故专题教育的重点时段,各中小学校要做到早预防、早布置、早落实,常抓不懈。为进一步巩固“安全教育活动月”的成果,近期各中小学校应结合本地本校实际,以“预防溺水,珍爱生命”为主题集中开展一次全校性主题教育活动,要利用国旗下讲话、主题班队会、黑板报、校园广播等形式教育学生做到“七不”:即不准私自下水游泳,不擅自与同学结伴游泳,不在无家长或监护人带领的情况下游泳,不到无安全设施、无救护人员的水域游泳,不到不熟悉的水域游泳,不到水边玩耍嬉戏,不盲目下水施救。班主任在天气异常炎热时段要坚持每天放学前对学生进行必要的安全提醒,有条件的学校要积极开设游泳常识课和训练课,帮助学生掌握游泳技巧和自救方法。
(二)认真排查校内外易发溺水事故的安全隐患。
1.学校校园内若有水塘(鱼塘)、水池、水柜、沟渠等易发生溺水的地方必须设置警示标志、加装防护设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