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宁市教育局关于全力做好中小学抗旱救灾和森林防火工作的紧急通知
各县区、开发区教育局,市教育局直属学校,事业办、民办学校:
根据市委办公厅 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的《关于认真贯彻落实<自治区党委办公厅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认真贯彻落实温家宝总理重要指示精神全力做好我区抗旱救灾和森林防火工作的紧急通知>的紧急通知》(南办发〔2010〕49号)和自治区教育厅《关于做好清明节期间中小学安全教育工作的通知》(桂教基教〔2010〕42号)的精神,为进一步做好我市中小学抗旱救灾及森林防火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加强领导,高度重视抗旱救灾和森林防火工作
各县区、开发区教育局,各中小学校要切实加强对当前抗旱救灾和森林防火工作的领导,充分认识抗旱救灾和森林防火工作的重要意义,坚决克服松懈麻痹思想和侥幸心理,精心安排,周密部署,明确责任,加强管理,细化措施,把对师生开展抗旱救灾和森林防火教育作为当前学校安全教育的首要任务,抓紧抓好。
二、采取措施,切实解决中小学师生饮水问题
各县区、开发区教育局要落实专人负责辖区中小学旱情统计工作,严格执行旱情日报制度。同时,要在全面了解和掌握辖区中小学用水困难情况的基础上,及时向所在地党委、政府汇报辖区中小学受旱情况,争取当地党委、政府的大力支持,确保师生每天20公斤的基本生活用水,要加强与各部门沟通联系,指导辖区各中小学结合本校实际,制定用水的应急预案,水源紧缺的山区学校要采取措施,做好长期抗旱的准备,合理安排师生的生活用水,保证师生饮用水的基本供给。要做好饮用水的消毒杀菌工作,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确保辖区内各中小学师生饮用水安全。
三、广泛宣传,提高学生森林防火意识
各县区、开发区教育局,各中小学要在近期大力开展森林防火“五个一”宣传教育活动。即每个班出一期森林防火黑板报、上一节森林防火知识课、组织一次森林防火班团队主题活动、写一篇森林防火作文、给家长写一封森林防火信。清明节将至,要积极倡导文明祭祖方式,提倡用献花、植树等方式取代点蜡烛、烧纸钱等传统祭祖习惯。大力普及森林防火基本知识,使学生了解相关知识,掌握各种技能,进一步提高安全用火、安全避火的能力。各中小学要严格执行禁止组织学生参加扑火行动的规定,确保学生生命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