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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宁市教育局关于开展周末环境卫生大扫除切实做好春季除“四害”工作的通知

南宁市教育局关于开展周末环境卫生大扫除切实做好春季除“四害”工作的通知


各城区、开发区教育局,市教育局各直属单位,各事业办、民办学校:
  根据《中共南宁市委办公厅 南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全市周末环境卫生大扫除切实做好春季除“四害”工作的通知》(南办发〔2010〕46号)精神,为认真做好创建国家卫生城市迎检工作,积极营造文明、整洁、有序的创建环境,巩固提高除“四害”工作成效,保护广大群众的身体健康,按照市委、市政府的统一部署,在全市开展周末环境卫生大扫除活动,切实做好春季除“四害”统一消杀工作。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各单位、学校要立即行动起来,积极参加周末环境卫生大扫除活动,组织开展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健康教育宣传活动,向师生宣传预防传染病的知识,培养良好的个人卫生习惯,使他们懂得保护环境卫生与自身健康息息相关,提高教职员工、学生的社会公德意识。
  二、搞好环境卫生,坚持每天一小扫、每周一大扫的制度。办公区、宿舍区、教学区、食堂、厕所等工作、学习、生活区域要划分好三包责任区,做到无卫生死角,地面无垃圾,楼道无废迹,厕所无臭味。为教职员工、学生创建优雅、安静、干净、舒适的工作、生活环境。
  三、各单位、学校要指定专人负责,在全市统一时间内按质、按量连续投放消杀“四害”药物。要求每天检查毒饵被盗食的情况,投放时间结束后,要将剩余的毒饵回收集中销毁,防止污染环境;对收捡的死老鼠必须深埋或焚化,严禁把死老鼠投放到垃圾容器内,防止二次污染。
  四、全市统一消杀“四害”分三批次进行,时间为:2010年4月5-9日、4月19-23日、5月17-21日。请各单位、学校主动与市创卫办联系购买消杀药物。市创卫办联系电话:5539802,传真:5532412。
  五、各单位、学校每次集中开展除“四害”统一消杀活动结束要进行总结,并于活动结束十日内以书面形式将总结材料报送市中小学卫生保健中心,以便汇总上报。
  六、其它创卫工作,请按我局2010年3月19日印发的《关于做好创建国家卫生城市有关工作的通知》(南教办〔2010〕146号)要求,逐一抓好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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