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顺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安顺至普定城市道路规划建设协调领导小组的通知
(安府办发〔2011〕41号)
各县、自治县、区人民政府(管委会),市直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城镇化带动战略,推进普定“撤县建区”和安顺普定一体化发展步伐,努力实现百万人口生态旅游城市的建设目标,经市人民政府同意,决定成立安顺至普定城市道路规划建设协调领导小组,其组成人员如下:
组 长:罗建强(市人民政府副市长)
副组长:冷朝阳(市人民政府副秘书长)
官松涛(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局长)
庞 琨(普定县委副书记、县人民政府县长)
董旭阳(安顺经济技术开发区党工委副书记、管委会主任)
成 员:徐德祥(市发改委主任)
张骊龙(市财政局局长)
李全绥(市国土资源局局长)
张 明(市环境保护局局长)
尚 勇(市城乡规划局局长)
方 东(市交通运输局局长,平坝县委副书记、县人民政府副县长)
王 驰(市住房城乡建设局总工程师)
吴晏明(市国资公司副董事长)
郭镇钢(市城投公司董事长)
刘瑞续(市交投公司董事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