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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顺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立即开展全市校园安全大检查的通知

安顺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立即开展全市校园安全大检查的通知
(安府办发〔2011〕40号)


各县、自治县、区人民政府(管委会),市人民政府有关部门:

  为认真贯彻落实省领导同志的重要批示和省教育工作会议精神,加强对校园及校园周边安全进行全方位监管,消除安全隐患,强化各级各部门的监管责任,确保全市校园的安全稳定,经市人民政府同意,决定立即在全市范围内开展校园安全大检查,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增强责任感、紧迫感
  各级、各有关部门一定要高度重视,充分认识当前校园安全的重要性,增强做好校园安全工作的紧迫感、责任感,结合工作实际,扎扎实实开展好此次安全大检查活动。

  二、突出重点、全面检查
  检查中,要突出对校园周边的治安秩序、道路交通、校园消防、饮食、地质灾害和校舍安全等进行全面检查。

  治安秩序:严格按照治安处罚的有关规定,加强校园内及周边的治安管理,确保校园的正常教学程序。

  道路交通:严格按照道路交通管理法规的要求,对校车安全进行专项整治,预防群体性道路交通事故的发生。

  消防安全:要以学校消防安全为重点,加强宣传教育,增强防范意识;扎实开展消防安全隐患排查和整治,严防火灾事故的发生。

  饮食安全:严格落实有关食品安全相关规定,特别要突出对学校集体食堂和学校周边饮食点的食品卫生安全检查,坚决遏制群体性食品安全事故的发生。

  地质灾害:检查中要对校园周边的地质情况进行调查摸底,特别是在进行矿产资源开采的区域,要做到心中有数,对存在地质灾害隐患的学校,要及时采取有效的措施加予防范,避免造成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校舍安全:对校舍安全进行全面检查,尤其是学校建筑和围墙等更要认真查找隐患,对查出的问题要及时整改,决不放过。

  三、大检查的组织安排
  1、大检查以各县、区政府(管委会)自查为主,自查时限从2011年4月8日至30日,对辖区内的所有学校进行全面检查。
  2、市人民政府将组织市有关部门重点对市属学校和各县区部分学校进行检查和抽查。
  3、各县、区(管委会)于2011年5月5日前将检查结果、隐患整改措施等情况书面报市教育局汇总后报市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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