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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宁市教育局、市监察局、市纠风办关于印发《南宁市教育系统招生和收费工作“学纲要抓规范促和谐办人民满意教育”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二)分析查摆阶段(2010年10月)。
  各学校要比照国家七部委和自治区七部门《关于2010年治理教育乱收费规范教育收费工作的实施意见》,《全区、全市中小学招生和教育收费工作会议领导讲话汇编》等文件开展分析查摆,逐一梳理和查摆本单位工作中存在的问题,针对排查出的问题制定整改措施目标等。
  (三)整改落实阶段(2010年10月下旬至11月中旬)。
  各学校要结合全市中小学秋季收费检查、全市教育系统民主评议政风行风等工作,在分析查摆的基础上,认真抓好整改落实工作,重点针对规范教育招生和收费工作中存在的问题进行切实的整改,力求措施得力,务求实效。
  (四)建章立制(2010年11月中旬至11月下旬)。
  活动结束后,要做好总结工作,进一步巩固活动成果,继续跟踪问题的解决,建立解决问题、落实整改的长效机制,积极稳妥的推进体制机制创新和制度建设,确保整改方案和措施落到实处。
  (五)督促检查(贯穿活动全过程)。
  市、县(区)教育行政部门牵头组织治理教育乱收费局际联席会议成员单位和行风评议员对照国家七部委和自治区七部门《关于2010年治理教育乱收费规范教育收费工作的实施意见》有关要求开展分头指导和联合督查。主要采取听取汇报、查阅档案、现场查看等形式针对各学校学习培训、分析查摆、整改落实等情况进行督促检查,并对群众举报或反映强烈的乱收费问题进行调查核实。凡学习培训不到位、分析查摆不到位、整改落实不到位的或群众举报经查实的问题按有关规定予以处理。督促检查结果由市教育局形成督查报告于11月30日前报市政府。
  六、工作要求
  (一)强化领导,落实责任。
  按照“谁主管谁负责”和“管行业必须管行风”的原则,各级教育部门和各学校“一把手” 要亲自抓,负总责,把“学纲要 抓规范 促和谐 办人民满意教育”活动纳入重要议事日程,摆在与事业发展同等重要的位置。要相应成立工作机构,形成“一把手”负总责,班子成员分工负责,其他部门各负其责,广大干部、教职员工广泛参与的齐抓共管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格局,做到思想重视,认识到位,措施有力,工作落实,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
  (二)加强宣传,营造氛围。
  要通过召开动员大会,印发宣传资料,广泛宣传开展活动的重要意义。要认真组织广大干部和教职员工学习有关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使大家充分了解主题活动的目的、意义、内容和要求,充分调动广大教育工作者主动参与的热情和积极性,积极投身到活动之中,形成人人重视、支持和参与活动,个个为维护和树立教育的良好形象而努力的良好氛围。要加强舆论宣传引导,注重挖掘、培植、宣传先进典型,注重宣传、展示教育发展改革成果。
  (三)严格整改,注重实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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