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宁市教育局、市监察局、市纠风办关于印发《南宁市教育系统招生和收费工作“学纲要抓规范 促和谐 办人民满意教育”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县区、开发区教育局,市教育局直属学校:
为更好地落实自治区、南宁市规范教育招生和收费工作会议精神,市监察局、市纠风办、市教育局制定了《南宁市教育系统招生和收费工作“学纲要抓规范 促和谐 办人民满意教育”活动实施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有关活动认真贯彻落实。
南宁市教育局
南宁市监察局
南宁市纠风办
二〇一〇年十月十一日
南宁市教育系统招生和收费工作“学纲要 抓规范 促和谐 办人民满意教育”活动实施方案
根据《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纲要(2010 - 2020)》、《自治区政府办公厅转发自治区纠风办关于2010年纠风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精神,按照自治区规范中小学招生和教育收费工作视频会议精神以及南宁市规范中小学招生和教育收费工作会议的部署要求,我市定于2010年9月至11月在教育系统开展“学纲要抓规范 促和谐 办人民满意教育”活动。为确保活动的扎实有效地推进,结合我市实际,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重要意义
教育是民族振兴、社会进步的基石,是提高国民素质促进人的全面发展的根本途径,寄托着亿万家庭对美好生活的期盼。规范招生和教育收费工作,办人民满意教育是涉及亿万家庭生活的重要民生课题,是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重要任务,也是促进教育公平,深入推进教育事业改革与发展的必然要求。
二、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按照标本兼治、综合治理的方针,以教育规划纲要的实施为契机,以“办人民满意教育、树立教育良好形象”为总体目标,以治理教育乱收费等严重损害群众利益的行为为重点,以学习动员、正面教育、分析查摆、督促检查等为方法,进一步加强作风建设、行风建设,把群众满意不满意作为一项重要的检验标准,统筹规划,分层铺开,整体推进,确保活动取得明显成效。
三、主要原则
(一)行业主管原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