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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2011年高等学校专业备案和审批管理工作的通知

河南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2011年高等学校专业备案和审批管理工作的通知


各高等学校:
  按照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高等学校本科专业备案和审批管理工作的通知》(教高厅〔2007〕2号)和《关于做好普通高等学校按艺术类专业招生办法招生的非艺术类本科专业清理审核工作的通知》(教高厅函〔2009〕28号)等有关文件要求,为了做好2011年高等学校专业备案和审批管理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专业备案和审批
  2011年专业备案和审批工作,按我厅《关于2010年高等学校专业备案和审批管理工作的通知》(教高〔2009〕355号)要求执行。《河南省高等学校普通高等教育专业设置情况汇总表》和备案、审批的专业材料于7月31日前一并上报。
  二、按艺术类专业招生办法招生的非艺术类专业审核
  按照教育部要求,我厅已于二○○九年七月对我省高等学校按艺术类专业招生办法招生的非艺术类专业(以下简称“非艺术类专业”)进行了清理审核。个别学校因工作疏忽、遗漏等原因,没有及时开展此项工作。为了进一步规范“非艺术类专业”管理,我厅决定今年继续开展“非艺术类专业”审核工作。申报材料按我厅办公室《转发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普通高等学校按艺术类专业招生办法招生的非艺术类本科专业清理审核工作的通知》(教办高〔2009〕180号)要求执行,于7月31日前上报。
  已在我厅《关于公布河南省普通高等学校可继续按艺术类专业招生办法招生的非艺术类专业名单的通知》(教高〔2009〕1011号)中公布的专业,不再参加审核。
  本次审核后,我厅不再进行按艺术类专业招生办法招生的非艺术类专业专项审核工作。高等学校以后如申请增设、调整“非艺术类专业”,要于当年申请新增专业时,在年度高等学校专业设置汇总表备注栏中注明“拟按艺术类招生”,并提交有关材料。
  联 系 人:季双丽 杨长春
  联系电话:0371-69691867 69691869
  电子邮箱:A1869@126.com
  地  址:郑州市农业路41号投资大厦801房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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