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县安委会及有关部门组织开展的活动
1、举行全县“安全生产月”活动的启动仪式。5月31号晚,县政府领导在县电视台发表电视讲话。
组织单位:县安委办
2、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咨询日活动。6月12日,各乡、镇人民政府开展安全生产咨询日活动。县安委办组织部分县安委会成员单位参加龙胜镇政府的咨询活动。参加活动的单位准备好各自职责范围内的安全知识宣传资料。活动时向群众免费发放安全生产传单、解答有关安全生产方面的疑难问题,安排安全生产宣传广播或播放安全生产录像、现场安全生产知识有奖问答、板报比赛等。
组织单位:县安委办、县安委会成员单位
3、县政府办将组织联合执法组对重点行业和领域进行联合执法行动,坚决取缔非法生产经营单位。
组织单位:县安委会成员单位
4、组织参加桂林市安委办开展的安全生产知识普及答题有奖竞赛。
组织单位:县安委办
5、协调做好自治区安全生产文艺宣传队的巡演活动。
组织单位:县安委办
6、组织参加安全生产应急知识竞赛活动
竞赛试题发布在国家安全监管总局网站(www.chinasafty.gov.cn)、全国总工会网站(www.acftu.org)、国家安全生产应急救援指挥中心网站(www.emc.gov.cn)、易安网(www.esafty.cn),参赛者可直接从上述网站下载试题作答。单位组织参加竞赛的,答题卡由单位统一收集后寄至竞赛组委会办公室(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北苑路172号欧陆大厦B座九层《劳动保护》杂志社/邮编:100101/联系人:袁春贤、高玲/电话:010-84850936转918/电子邮箱:esaftyyc@163.com);个人参加竞赛的,可将答题卡直接寄至竞赛组委会办公室,截止日期为2010年8月31日(以邮戳为准)。
组织单位:县总工会
7、组织参加“我所经历的一次安全生产事故(事件)”有奖征文比赛
为增强全民安全意识,推进基层安全文化建设,围绕“安全发展,预防为主”的主题,立足于引导全民关注安全、防范事故,自治区安委会在全区范围开展以“我所经历的一次安全生产事故(事件)”为题目的有奖征文比赛。要求征文从“科学发展,安全第一”的写作视角,通过对亲身经历的事故(事件)的剖析,总结教训,阐述认识,提出建议。请各企事业单位及个人踊跃参加,并于6月20日前发电子邮件至:61602068@163.com,市安委办将联合桂林日报社对稿件进行评选,获选稿件将在桂林日报发表,并送至自治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参加有奖征文比赛。
组织单位:县安委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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