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龙胜各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全县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划定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龙胜各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全县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划定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龙政办发〔2010〕44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各单位: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加快我县饮用水源保护区的划定工作,加强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切实保障人民群众饮水安全,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全区饮水水源保护区划定工作的通知》(桂政办电〔2009〕60号)精神,经自治县人民政府研究,决定成立自治县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划定工作领导小组,其组成人员名单如下:
  组 长:曾小明 自治县副县长
  副组长:阳庆国 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副主任
  粟建广 自治县环保局局长
  成 员:秦 峰 自治县财政局局长
  祝 义 自治县水利电力局局长
  蒙荣祥 自治县建设局局长
  邓龙禄 自治县国土资源局局长
  吴耿心 自治县卫生局局长
  刘凯锋 自治县农业局局长
  温举强 自治县林业局局长
  李慧军 自治县水产畜牧兽医局局长
  蒋 桂 龙胜公路局局长


第 [1] 页 共[2]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