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推荐申报
1、名额分配。各市住房城乡建委推荐2个,行业主管局(办、处)各推荐1个,全省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国家级风景名胜区管委会各推荐5个,厅直属单位、省建工集团公司各推荐5个,厅劳动竞赛委员会办公室推荐10个。
2、社会监督。被推荐单位要在本部门进行不少于3天的公示,无异议后填写申报表、事迹材料总结,经主管部门审核后正式申报。
四、评比表彰
坚持好中选优、逐级推荐的原则,经各市主管部门工会组织申报,厅劳动竞赛委员会研究确定后,授予2010年度全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系统 “工人先锋号”荣誉称号,颁发奖牌和证书。在此基础上,择优推荐全省、全国 “工人先锋号”。
五、具体要求
推荐报告、申报表、事迹材料(2000字以内)各二份,统一按A4标准幅面打印装订,并于4月20日前报省建设建材工会,逾期不再受理。
联系人:王树平、李玲。
电话、传真:0551-2649512,2871235。
附件:《全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系统“工人先锋号”申报表》
二〇一一年三月十日
附件:
全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系统
“工人先锋号”申报表
单位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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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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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邮政编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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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
要
荣
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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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
作
事
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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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层单位意见
(盖章)
| 市级主管部门意见
(盖章)
| 厅劳动竞赛委员会
审批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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