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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评选全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系统2010年度“工人先锋号”的通知

安徽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评选全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系统2010年度“工人先锋号”的通知
(建办函〔2011〕208号)


各市住房和城乡建委(城乡建委)、行业主管局(办、处、中心),国家级风景名胜区管委会,厅直属单位,省建工集团公司:

  为充分发挥工人阶级在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中的主力军作用,引导全省建设职工立足本职、爱岗敬业、创新进取、甘于奉献,推动住房和城乡建设事业快速健康发展,按照省总工会和中国海员建设工会工作部署,决定开展评选2010年度全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系统“工人先锋号”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评选表彰对象是全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系统各级机关、企业、事业单位所属科室、班组、站所、路队、服务大厅等基层单位。

  二、评选条件

  1、广泛开展劳动竞赛,建功立业成绩显著。在广泛深入开展行业劳动竞赛活动中,为推动经济社会发展、服务人民群众等方面作出突出贡献,在部门或行业各项考核指标中处于领先水平,具有时代性、先进性、示范性。

  2、注重思想道德建设,职工素质不断提升。提高职工创业创新能力,深入开展职工合理化建议活动;举办职工培训、岗位练兵、技术比武、技能晋级、科技带头人“五位一体”职工素质工程;组织职工围绕节能降耗、发展循环经济发挥聪明才智,促进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建设。

  3、决策民主管理规范,服务质量明显提高。围绕创造一流工作业绩,提供一流服务,做到管理科学、民主、规范、创新;坚持文明、优质、诚信的服务理念,努力为群众提供热情周到、规范满意的服务,社会满意度和公众认知度高,服务质量和工作技能居当地同行业同岗位领先水平。

  4、增强自主创新能力,创新工程深入开展。坚持开展创先争优活动,深入开展技术创新活动,引导职工刻苦钻研业务,努力改进工艺设备和技术,大力推广先进操作经验,技术能力、创新成果和工作业绩在全省同岗位中居领先水平,安全生产工作业绩突出。

  5、加强和谐团队建设,行业职工形象良好。坚持以人为本,科学管理,具有积极进取、奋勇争先的团队精神和温馨和谐、团结协作的良好氛围,职工权益得到保障,员工积极性得到充分发挥,团队凝聚力强、影响力大,得到群众信赖、社会认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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