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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胜各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2010年全县高考中考工作的通知

龙胜各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2010年全县高考中考工作的通知
(龙政办发〔2010〕49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各单位:
  今年6月7日至6月26日为全国高考、全区中考统一考试时间,为贯彻落实全国普通高校招生考试工作电视电话会议和全区普通高校招生考试工作会议精神,营造良好的考试工作环境,确保考生及工作人员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确保今年招生考试工作顺利进行,经自治县人民政府同意,请下列部门做好以下工作:
  教育行政部门和招生考试机构:负责落实国家和自治区的各项招生考试政策,严格管理,规范操作,精心组织,制订切实有效的应急预案和防范措施,确保高考、中考安全和招生公正;同时负责联系各有关部门做好相关工作。
  公安部门:要切实做好高考、中考环境综合整治的各项工作。要派出必要的警力做好高考、中考试卷运送环节、试卷的保密室、高考、中考场所等安全保卫;要加大打击力度,严惩在高考、中考中发生的盗窃、传播、出售试卷,利用通信手段进行团伙作弊等各种违法犯罪行为。
  保密部门:要积极主动配合教育、公安部门,依法加强考试保密室监督和管理。要针对保管、押运、值班和考务工作等不同岗位人员,多层次、有重点的开展保密教育。要切实加强考试试卷运送、保管等环节的监督检查,对在检查中发现的泄密隐患和泄密事件,要及时上报,果断处理。
  新闻单位:要在宣传部门的领导和协调下,做好高考宣传工作,营造宽松、和谐的舆论环境和诚信考试的社会氛围。
  卫生部门:负责高考、中考考点附近饮食卫生监督检查工作,防止食物中毒事故及传染病的发生。
  防汛抗旱指挥部:负责做好高考、中考期间防洪保考相关工作。
  监察部门:要加强对招生考试工作的监督工作,查处涉考人员的违法违规案件。
  通信管理部门:负责对互联网进行严密的监控,运用现代的手段防范和阻断不法分子通过手机、电波等方式传播试题答案等信息,及时删除干扰和破坏考试正常秩序的有害信息,阻断有害信息的传播。
  环保部门:要加强对有关方面的管理,避免噪音等干扰,为考生创造良好的答卷和休息环境。
  供电部门:负责高考期间的供电工作。要在高考前加强对供电线路的检修,认真排除供电安全隐患,确保招生考试期间正常供电。
  学校:负责考生诚信考试教育,考试纪律教育,负责选派监考员、考务人员,加强考场管理工作
  未尽事宜请于县招生办联系,电话:75140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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