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部门要加强对危险化学品的公共安全管理;
安全监管部门要督促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企业防范生产事故,对存在严重安全隐患且逾期未完成整改的有色金属矿山企业尾矿库,提请县人民政府依法关闭;
电力监管部门要监督供电企业,严格执行国家制定的节能环保电价政策,对依法关闭的企业采取限电、停电、断电等有效措施;不得给未有或不完善环保手续的生产企业供电。
市容部门要强化排水许可管理,并加强对城镇污水处理设施运营的监管;负责垃圾填埋场以及医疗危险废物处理场的专项整治工作;
水产畜牧兽医部门对非法的规模化养殖,特别是在一、二级饮用水源保护区内非法的养殖行为要进行专项整治,对非法养殖的要予以取缔;
要进一步加强相关管理部门的配合,在金融信贷、进出口监管等方面采取有效措施,不断强化环境执法效果。
(四)加大挂牌督办力度,严格案件管理
挂牌督办是解决突出环境问题的有效办法,2010年县人民政府将对群众反映强烈、污染严重、影响社会稳定的典型环境污染问题进行挂牌督办,对挂牌督办的环境问题,要落实相关责任,做到处理到位、整改到位、责任追究到位,挂牌督办结果要向社会公布。对违反环境保护法律法规,造成辖区或相邻区域环境受到严重污染或者造成破坏的;对环境违法行为查处不力,甚至包庇、纵容违法排污企业,致使群众反映强烈的环境问题长期得不到解决的;对不依法行使职权,并造成严重后果的,依纪依法追究相关政府及部门负责人和有关人员的责任。对涉及构成犯罪的,依法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五)加强分类指导,严格环境执法
环保部门要强化分类指导的执法意识,对于存在主观恶意的屡查屡犯、明知故犯、偷排偷放等环境违法行为,要从重处罚,并移送司法机关,追究法律责任;对其他环境违法行为,要规范自由裁量权的行使,坚持教育与惩罚相结合的原则,指导企业切实解决问题。建立企业环境监督员制度,有效发挥企业监督员监督企业环境、污染治理设施运行等方面的作用,促进企业守法意识的提高。
(六)建立长效机制,加强公众监督
要以环保专项行动促进建立健全日常环境执法的长效机制,将专项行动检查过的重点行业企业纳入日常重点监管范围。建立后督察制度,将定期检查和不定期巡查相结合,巩固整治成果,防止环境违法企业死灰复燃。规范和完善挂牌督办制度,保证挂牌督办案件处理到位、整改到位、责任追究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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