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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全省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代理机构专项检查情况的通报


  (四)存在的主要问题。在检查过程中,也发现了一些不规范、不完善的问题。主要表现为:一是一些企业虽然专职人员证件齐全,但人员流动较快,外聘、兼职、挂名现象较为严重;二是有些企业代理合同签订不使用标准合同示范文本,自制合同的内容不具体、不完整;三是招标代理过程资料不规范、不完善,各类申请表、审批表、中标通知书等签章不全,时间填写不规范;四是部分企业档案管理制度不落实,归档内容界定不清,归档成果资料参差不齐,不能反映代理全过程,不具有可追溯性;五是代理收费普遍较低,一些企业为承揽工程,相互压价,代理收费仅满足成本支出,造成企业留不住人才,缺乏发展后劲;六是一些专职从业人员未能及时将《业绩信用登记手册》提交招标人进行登记评价,缺少适时评价意见。

  四、下一步工作要求

  (一)加强队伍建设,提高业务素质。

  各招标代理机构应当进一步加强专职人员队伍建设,定期组织学习相关法律、法规及部门规章制度,适时开展内部代理工作经验交流、典型案例剖析,以及新情况、新问题的研讨活动,促进专职人员综合素质和业务水平的提高。要加强专职人员职业道德教育,爱岗敬业,提高服务质量,严肃业务纪律,规范招标代理执业行为,公平公正做好招标代理工作。要开展企业文化活动,逐步改善专职人员的福利待遇,为员工营造“想干事、能干事、干成事、不出事”的良好工作环境,增强企业凝聚力,稳定业务骨干人员,促进招标代理专职人员队伍发展壮大。

  (二)加强内部管理,规范经营行为。

  各招标代理机构要加强内部管理,健全完善内部各项规章制度,加强对代理项目的质量控制,建立健全招标代理过程关键文件的审核审批制度,确保工程项目招标代理过程依法合规。各招标代理机构要规范自身的经营行为,确保使用规范的文本签订招标代理业务合同,严格执行国家规定的招标代理收费标准,依法开展招标代理活动,自觉维护招投标代理市场秩序,提高市场信誉,打造企业品牌。

  (三)加强代理组织管理,提高代理服务水平。

  各招标代理机构开展具体项目招标代理业务,要以企业文件形式组成项目代理组,明确项目代理组负责人和组成人员名单,明确岗位职责,落实责任。项目代理组人员必须持证上岗,进入有形建筑市场操作的,应当挂牌亮证并携带业绩信用手册;在项目代理结束时,由招标人在招标代理专职人员的业绩信用手册上填写评价意见。各招标代理机构要加强项目代理专职人员的管理和考核,促进其提高业务水平和服务质量。招投标监管部门对不认真履行招标代理岗位职责、专业素质低、职业道德差的招标代理机构,要进行重点批评和教育;情节严重的,要予以清退出有形建筑市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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