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保证不出售变质或夹生不熟食物,严防病毒交叉感染引发食物中毒;
6.规范食品运送渠道,做好的食品运送。
7.检查结果应有记录,有汇报,查出问题,立即解决,并追究责任人的责任。
8.加强学校自身日常监管检查,做好食堂各种台帐记录。
六、食品定点采购、索证、验收、登记制度
1. 建立食品采购索证、进货验收和台账记录制度,指定专(兼)职人员负责食品索证、验收以及台账记录等工作。
负责食品索证、验收和台账记录的人员应掌握餐饮业常用食品卫生法规规定、食品卫生基本知识和感官鉴别常识。
2.在采购定型包装食品时,必须仔细检查包装标识或者产品说明书是否按《
食品安全法》规定标出品名、产地、厂名、生产日期、批号(代号)、规格、配方、主要成份、保质期限、食用(使用)方法等,防止购进假冒、伪劣产品。
3.采购各种食品、食品原辅料时,必须向供方索要同批产品的检验合格证或化验单;采购肉、禽类食品要查看检疫证明。
4.严格执行食品卫生制度,拒绝采购有害、污染、霉变、变质、过期的物品;不得采购“四无”食品和未经检验的食品。
5.大宗的、关键的食品要定点采购,并认真做好购货记录,经验收后方可入库储存。
七、食品储存、出入库台账制度
1.建立入库、出库食品的登记制度,按入库时间先后分类存放,做到先进先出。以免食品因贮存时间过长而霉变。
2.各类食品要分开存放,应与墙壁、地面保持一定的距离。
3.定期检验库存食品,掌握贮存食品的保质期。
4.拒绝接收或买入霉变、生虫或污染不洁的食品。
5.做好室内清洁消毒工作。采取消除苍蝇、老鼠、蟑螂和其他有害昆虫滋生条件的措施,保证场内无鼠、无蝇、无尘。
6.专人负责记录每日进货情况,并设立入货台账;记录日期、品名、数量、金额、供应商/商家、送货人、收货人签名;
八、食品品尝、留样制度
1.食品质量监督员由学校统一安排,原则上由学校领导与值周教师组成,并作好相关记录。
2.食品煮熟后销售前,监督员必须试尝,师生用每餐前取每样食品不少于100g样品留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