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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宁市教育局、市食品药品监督局关于印发《学校食堂卫生管理办法》及《学校食品卫生管理制度》的通知

  6.保持库房卫生清洁,物品规整,保证通风良好。
  7.设置安全有效的防蝇、防鼠等设施。
  8.非食品不能混放在食品库房内。
  9.库房管理工作未按上述规定操作,造成食物事故,将追究食堂负责人责任。
  (二)食堂粗加工间卫生岗位责任制
  1.分设肉类原料和蔬菜原料专用清洗池。
  2.加工肉类和蔬菜的操作台、用具和容器分开使用并有标识。
  3.肉类加工。
  (1)加工肉类首先注意肉类新鲜度,对病死、毒死、死因不明、腐败变质的禽畜肉不得加工。
  (2)加工好的肉类必须要无血、无毛、无污物、无异味。
  (3)砧板做到“三面”光洁(砧板面、底、边,保持光洁)。砧板在用完后刮洗清洁后竖放。
  4.蔬菜加工
  (1)蔬菜瓜果进货后分类放在蔬菜架上,不能随地堆放。
  (2)加工时要有足量、清洁的水清洗和浸泡,洗涤后蔬菜不能有泥沙、杂物、昆虫等,半成品不能直接落地存放。
  (3)不食用腐烂的蔬菜、瓜果。
  (4)工用具(菜架、容器)必须洁净,不得有积污。
  (三)烹调间加工卫生岗位责任制
  1.遵守各项规章制度,钻研烹调技术,努力增加菜式品种,注意“色、香、味、型”保证质量。
  2.进入烹调间的人员不准抽烟。
  3.烹调前应认真检查加工食品,发现有腐败变质或者其它感官性状异常的,不得进行烹调加工。
  4.烹调时要煮(炒)熟、煮(炒)透,使食品每个部位都均匀受热,食品中心温度不低于70oC,不用菜勺、手直接尝味。
  5.使用的所有容器和用具必须洗净、消毒。
  6.炸制食品的食用油不得反复使用。熟食品及时送进配餐间。
  7.加工后的成品与半成品、原料分开存放。
  8.废弃物应置于污物桶内并将污物桶加盖。
  9.盛装调味品的容器要有盖、有标识,下班前要收拾盖好油、酱料及调味品等、调味品摆放整齐,容器干净、无油渍、无霉点。
  (四)清洗、消毒间卫生岗位责任制
  1.餐饮具必须有专人负责,必须配备有足够周转的餐具。洗刷餐饮具必须有专用水池。
  2.餐饮具的清洗、消毒须按规定程度进行,做到一洗、二刷、三冲、四消毒、五保洁。
  一洗:用清水将食具上的食物残渣洗掉。
  二刷:将食具放于洗涤液中洗刷,用洗具刷除令具上的污物、油垢。
  三冲:用干净的水将附在食具上的洗涤剂冲洗干净。
  四消毒:洗净的食具须按规定进行消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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