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是否加强计算机管理系统和相关网络建设,建立和充实相关数据库,提高信息化管理和服务水平,实现招投标、开标、评标、定标、公示等全过程的电子化,提高建设工程交易活动操作透明度。
(三)制度建设情况
1.是否有健全的工作规则、办事程序和内部管理制度;
2.是否制定和完善了招投标进场交易活动各主要环节的管理制度;
3.专职工作人员是否熟悉相关法律法规、工程建设和招标投标管理等方面的知识。
(四)运行管理情况
1.本地全部使用国有资金投资,以及国有投资占控股或者主导地位的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项目,是否通过有形建筑市场依法公开招标;
2.是否与各相关行政主管部门建立有效的工作配合,形成招投标活动的联动监督机制;
3.进场依法公开招标的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项目的招投标活动是否认真贯彻执行省住房城乡建设厅2010年颁发的《安徽省房屋和市政工程施工招标文件(标准)》、《安徽省房屋和市政工程招标投标“优质优先,优质优价”实施办法(试行)》和《安徽省房屋和市政工程招标投标业务管理“六统一”规定(试行)》。重点检查《安徽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招标投标业务管理“六统一”规定(试行)》的执行情况,包括以下内容:
(1)招标公告发布的媒介及数量(2010年1-12月);
(2)招标文件执行省地方标准情况(2011年1月1日起);
(3)评标专家库的组建及其来源;
(4)评标报告书及招投标资料的归档;
(5)中标公示的时间及地点;
(6)全省统一印制和编号的建设工程中标通知书使用情况(2011年1月1日起)。
(五)服务收费情况
1.是否取得当地价格主管部门的收费许可;
2.是否按照交易服务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收取交易服务费;
3.是否存在擅自设立名目收取其它费用情况;
4.是否存在擅自减免费用、不按时将收取费用的5%上交省建设工程招标投标办公室的情况。
(六)发展规划情况
1.是否制定有形建筑市场的发展规划,包括场地建设和信息化建设的计划、拟投入资金等情况;
2.对加强有形建筑市场规范建设,拓展有形建筑市场服务功能,充分发挥有形建筑市场作用,有何进一步措施、打算和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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