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宁市教育局关于进一步做好控辍保学提高九年义务教育巩固率工作的通知
各县区、开发区教育局,市教育局直属学校,各事业办、民办学校: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控制中小学生辍学专项行动的通知》(桂政办发〔2010〕111号)精神,切实保障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加强我市控制中小学生辍学(以下简称“控辍”)工作,巩固提高“普九”成果,高水平、高质量实施九年义务教育,现就进一步做好义务教育控辍工作通知如下。
一、提高认识,进一步增强做好控辍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
我市全面实现“两基”以来,各县区教育局、各中小学高度重视控辍工作,特别是2010年自治区政府开展控辍专项行动以来,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巩固率得到较显著的提高,控辍工作成绩显著。同时,我们应该清醒地看到,我市个别县区、个别学校尤其是农村初中学校的辍学人数较多,控辍任务仍然十分艰巨。让所有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九年义务教育,消除辍学现象,既是巩固九年义务教育成果的需要,也是《
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提出的任务目标,更是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以人为本,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客观要求。各县区教育局、各中小学校一定要从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高度,从推进教育公平、依法保障人民群众根本利益的高度,充分认识新形势下做好控辍工作的重要意义,不断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切实将控辍工作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一项重要而紧迫的任务,作为巩固义务教育成果的头等大事来抓,开拓工作思路,创新工作措施,为实现高水平高质量普及九年义务教育,实现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奠定坚实基础。
二、明确目标,强化控辍工作的主体责任
今年,我市普及九年义务教育工作目标是:九年义务教育巩固率比去年提高一个百分点,达90%以上。这是自治区政府为实现高水平、高质量普及九年义务教育下达给我市的控制性指标。为确保实现这个目标,各县区教育局、各中小学要认清形势、更新观念,高度重视控辍工作,创新工作思路,将控辍工作作为一项重要政治工作抓实抓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