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宁市教育局关于迅速开展学校安全大检查的通知
各县区、开发区教育局,市教育局直属学校,各事业办、民办学校:
新学期开学以来,我市学校师生因煤气中毒、交通事故身亡等安全事故时有发生,目前,汛期将至,为确保学校财产和师生生命安全,根据市领导的指示精神,我 局决定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和督查活动,为确保大检查和督查的顺利进行,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工作要求
各县区教育局和中小学校必须高度重视校园安全管理,要组织人员对教学场所、寄宿学校校舍、生活设施、教学设施设备、校办企业、实验基地等场所开展一次全面的安全检查。对以各种名义将学校场地出租作为从事易燃、易爆、有毒、有害等危险品生产、经营场所的,必须立即纠正和制止。对检查发现学校教学用房和学生宿舍等存在安全隐患的,要落实责任、落实资金、落实期限,确保整改到位。
二、检查内容
(一)学校消防、应急照明、指示标志、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符合国家有关标准的落实情况。
(二)学校租用拼装车、报废车和个人机动车接送学生情况;购买或租用专门用于接送学生的机动车辆经检验合格并定期维护和检测情况;接送学生的机动车驾驶员具备合法资质情况。
(三)学校锅炉、燃气、电气、体育器材等重要设施设备的使用、维护情况;放射性物质、易燃易爆危险化学品等危险物质存放情况;游泳池、实验室、礼堂、学生宿舍,特别是租用的学生宿舍和底层商用的学生宿舍等重要场所存在的安全隐患情况。各类消防安全设施完好情况。
(四)学校围墙及危房使用情况;围墙、校舍存在安全隐患情况,对可能受到滑坡、塌方、泥石流危害的围墙、校舍采取切实有效的防范措施情况。有基础建设的学校施工场地隔离带安全警示情况。
(五)日常安全教育课时安排情况和开学初、放假前进行安全教育的情况;学校向学生提供餐饮食堂是否获得食品药品监督部门批准及提供给学生休息(午休)场所是否获得消防部门批准的情况。
(六)应急预案制定和组织学生开展紧急疏散和自救逃生演练情况。
(七)食品卫生、饮用水卫生以及传染病防治管理工作落实国家食品卫生管理规章制度情况。
(八)学校安全稳定责任制和安全工作规章制度的建立及执行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