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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宁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11年南宁市城区初中招生工作的通知

  (四)各小学组织本校毕业生参加市区初中报名注意事项:
  1.各小学于5月6日前要召开毕业班学生家长会,指导学生家长如实填写《2011年南宁市小学毕业生信息采集表》,同时将《小学毕业生家长注意事项》(附件6)印发给每位小学毕业生家长,使毕业生家长清楚具体日程安排。
  2.毕业班班主任要通过家访等形式准确掌握每个学生及其父母家庭实际住址。班主任在收齐本班学生户口簿及住房证明后,对照家长填写的《2011年南宁市小学毕业生信息采集表》逐个认真核实并交到学校教导处。
  3.学校教导处再次核实所采集的学生信息,将所有毕业生数据录入招生系统,在指定时间内利用招生系统打印出《2011年南宁市市区初中新生入学登记表》(附件4),加盖学生父母或其他监护人的单位(或社区居委会)公章和学校公章,经家长及班主任签字认可后,统一上交到各城区教育局。
  4.各小学要严格按照工作流程及时间安排开展工作,数据上报时间截止后原则上不能再对已上报的数据进行更改。因特殊原因还需修改上报数据的,在5月27日前由学校工作人员持学生本人申请、学校证明到城区教育局办理有关手续。
  5.《2011年南宁市市区初中新生入学登记表》中的“学生类别”按实际情况选填一项,“户口所在地”及“家庭实际住址”要求详细填写,所选匹配路段应与实际家庭地址相符,“学科成绩”、“该生主要表现”班主任填写后由教导处组织录入。各学科成绩以等级形式呈现,由学校结合学生的综合表现从高到低自行确定A、B、C、D四个等级。
  6.6月30日,市中招办通过招生系统将初中新生报名号和档案号下发到各小学,各小学打印出《2011年南宁市市区初中新生报名联系卡》(附件5)后及时发放给学生家长。
  (五)初中学校招生工作于7月2日至7月12日进行,各有关初中学校应提前做好招生准备,具体工作要求如下:
  1.各有关初中学校要提前对所有参与报名材料复检的工作人员进行业务培训,明确初中招生工作中的各项政策条件,做到先培训后上岗。
  2.全市公办、事业办初中学校统一于7月2日、3日(星期六、日)接收初中新生报名材料,各初中学校(初中临时报名点)要做好相应的准备,要本着服务家长,简化手续的原则做好新生报名工作。初中新生报名材料接收时间为每天上午8:30至11:30,下午3:00至5:30。具体步骤为:
  
步   骤说    明
1接收报名材料含2011年南宁市市区初中新生报名联系卡、户口本、房产证、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材料等。除报名联系卡外,其它材料需提供原件和复印件。
2查验报名材料查验原件与复印件真伪。
3招生工作人员核实后签字联系卡A、B两处都要签字。
4初中临时报名点留下报名材料复印件分类整理提醒家长7月11日至12日到初中临时报名点查询录取结果。报名材料原件交回家长,报名结束。
  为方便家长,招生工作人员应简化手续、提高效率。查验报名材料时只需查验原件与复印件的真伪即可,报名材料比对结束后应立即将原件退回家长,严禁出现因人为因素造成家长长时间排队等待的现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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