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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做好建筑业企业主要指标月度快速调查制度调研工作的通知

安徽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做好建筑业企业主要指标月度快速调查制度调研工作的通知
(建市函〔2011〕355号)


各市建管处(局、科):

  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协助做好建筑业企业主要指标月度快速调查制度调研工作的通知》(建办计函〔2011〕194号,可在部网站下载,以下简称快速调查制度)要求,拟对我省快速调查制度实施情况进行调研。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调研目的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为配合做好经济运行形势分析工作,经国家统计局同意,从2004年起实施快速调查制度,本轮快速调查制度将于今年8月底到期。为进一步规范建筑业统计制度,决定对全省快速调查制度实施情况进行调研,希各地高度重视,配合工作。

  二、调研内容

  自2004年以来快速调查制度的实施情况,包括报表上报情况、实施效果、存在问题、意见和建议。

  三、具体要求

  (一)各市建管部门按照调研提纲(附件1)的要求提供书面材料。

  (二)各市建管部门、建筑业企业填写调查问卷1(附件2),并负责组织所辖企业采取抽查的方法填报调查问卷2(附件3),将问卷2内容汇总后纳入书面材料。 抽查企业数量的要求:所辖企业数量在50(含50)家以下的为全面抽取,50-100(含100)家的按50%抽取。

  (三)请于5月5日前将快速调查调研提纲(附件1)、调查问卷1(附件2)、调查问卷2(附件3),以书面形式报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建筑市场监管处,以便统一汇总报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联系电话:0551-2871504  传真:0551-2645285

  附件:1.建筑业企业主要指标月度快速调查制度调研提纲
  2.建筑业企业主要指标月度快速调查制度调查问卷1

  3.建筑业企业主要指标月度快速调查制度调查问卷2

  二〇一一年四月十五日

  附件1:
  建筑业企业主要指标月度快速调查制度调研提纲

  1.总结《建筑业企业主要指标月度快速调查制度》(以下简称快速调查制度)自2004年实施以来的基本情况,包括报表上报情况、实施效果、存在的问题及意见和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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