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宁市教育局关于印发南宁市教育科学“十二五”规划课题指南的通知
各县区、开发区教育局,市教育局各直属学校,各企事业办学校、民办学校:
为了贯彻落实国家、自治区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精神,做好我市教育科学“十二五”规划课题的申报立项工作,更好地为教育改革和发展服务。在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制定了《南宁市教育科学“十二五”规划课题指南》,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宣传发动,并做好2011年度课题申报工作。
南宁市教育局
二〇一一年五月四日
南宁市教育科学“十二五”规划课题指南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围绕贯彻落实国家、自治区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中的重大理论和现实问题,突出教育研究的战略性、前瞻性、针对性和实效性。引领和团结广大教育科学工作者,坚持理论与实践相结合,立足本市的实际,突出首府特色,研究南宁市教育事业改革与发展亟需解决的重大问题和实际问题,坚持“促进公平、强基固本、提质增量、改革创新、服务发展”的工作方针,促进教育科学研究适应我市经济社会发展新需求,满足人民群众新期待,培养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为建设人力资源强市,加快建设区域性国际城市和广西“首善之区”提供人才保证和人力资源支撑。
二、申报办法
各单位广泛发动教职工,根据《南宁市教育科学“十二五”规划课题指南》提供的研究方向和范围选题,也可以结合本单位的实际,自拟教育科研课题上报。按照《南宁市教育科学“十二五”规划课题管理办法》(另文下发)规定的申报办法及要求进行申报。
三、申报时间:2011年6月13日至6月17日。
四、报送地点:申报材料送交到南宁市教科所六楼602室,单位统一报送。县区的学校由县区审查后统一报送。
五、课题评审程序
(一)课题评审工作由南宁市教科所负责组织。
(二)南宁市教科所将组织课题评审专家小组,分类分组进行初审。
(三)课题立项终审以会议方式进行。在集体评议的基础上,评审专家小组采取无记名投票方式对申请课题进行表决,赞成票须超过投票人数的三分之二(含三分之二)方可提名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