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要根据本县学校的特点,有针对性地制定实施计划。要针对不同学校的特点、规模等情况,采取有效的办法确保营养改善计划的落实。由于营养改善计划工作涉及到学校多、学生多,各校的条件不尽相同,各县和学校要积极创造条件、安排专项经费,在建设、卫生、消防等有关部门的指导下,通过改建、新建或扩建食堂实行集中开饭,改扩建食堂和添置设备的经费不能从学生的免费营养午餐经费中开支,改扩建的食堂必须取得卫生部门颁发的卫生许可证。对于原建有学生食堂但未取得卫生部门颁发的卫生许可证的学校,要按照标准条件加强监督检查,尽快获得卫生许可证,保证免费营养午餐落到实处。
四、加强监管,落实规范措施
(一)加强学生营养改善计划资金监管。实行分级负责、分级管理原则,市、县教育局会同市财政局加强对免费营养午餐资金使用的指导、监管,营养改善计划资金只能用于学生免费营养午餐的开支,不得用于支付员工工资等人员经费的开支。任何单位、组织或个人不得截留、挤占和挪用免费营养午餐资金。各县和学校要依据南宁市实施贫困县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财务管理暂行办法,尽快制定营养改善计划财务管理办法,建立营养改善计划财务公示制度,规范营养改善计划资金的管理和使用,自觉接受财政、审计部门和上级主管部门及群众的监督,确保资金安全。
(二)加强食品卫生安全管理。各县和学校要在卫生部门和食品药品监督部门的指导下积极改善食堂条件,实现卫生达标,务必取得卫生许可证,有关从业人员必须具备健康证,实现持证上岗。各学校要严格执行食品卫生管理的各项有关规定,加强对食品采购、保管、制作、供给等各个环节的监控,保证营养午餐质量,确保学生的食品卫生安全。
五、加强研究,提高学生体质
(一)做好免费营养午餐的营养配餐工作,各县要根据《学校营养午餐配餐建议》,在现有2.5元餐标的基础上,根据中小学生的营养需求,加强营养搭配研究,因地因季做好营养配餐工作,提高免费营养午餐的质量,确保学生膳食平衡,促进学生体质健康成长。
(二)要为实施营养改善计划的学生建立体质健康档案,对学生的体质和智力发育情况进行跟踪调查研究,包括学生家庭情况、学习成绩、体质、体能等指标及膳食摄入状况,为提高农村九年义务段学生体质、推进农村教育的发展提供基础数据和研究资料。
六、加强营养改善计划政策宣传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