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进一步做好《每月大事记》编写工作的通知
(建办函〔2011〕396号)
厅机关各处室(局),厅直属各单位:
大事记是党政机关等单位记载自己重要工作活动或所发生的重大事件的一种应用文体。自2006年厅《每月大事记》编发以来,对促进工作信息交流、记载大事要事、客观反映历史起到了积极作用。为了丰富和完善《每月大事记》记载内容,避免内容过于简单,提高其史料价值,为今后我厅撰写年鉴、编史修志积累素材,现就进一步做好《每月大事记》编写工作通知如下:
一、明确大事内涵。大事指本单位重要工作活动或重大事件,主要包括:行业政策、法规颁布、实施;省、部领导和厅主要负责同志参加的行业活动;机构设置和重要人事变动;本系统内有重大影响的事;国际性协作的事项;其他。各单位所报材料要做到大事不漏、要事突出。
二、规范编写格式。大事记内容一般由时间和事件两部分组成。其中时间是按年、月、日的顺序依次排列;事件是指重要工作活动和重大事件。对活动、事件发生的起因、时间、地点、参加的主要人物、涉及的重要数据及结果等,均要客观、真实、准确地予以记载。事件要突出重点,文字要力求简洁,语言要平实朴素。
三、指定专人负责。各单位要指定专人负责本单位、本系统每月大事要事的记载、整理和报送工作,多个部门联合开展的重大工作由牵头部门负责记载和报送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