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河南省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团关于建立校园安全督导检查长效机制的通知

  通过督导检查,促进加强人防,坚决防止不法分子进入校园制造事端。健全学校保卫组织,充实校园保卫力量,配备必要的防护装备,加强校门保卫、校内巡逻和安全检查,尤其要加强农村寄宿制学校夜间值班和巡逻,严格执行学校内部安全管理工作制度,严格外来人员出入登记制度,严格学生外出登记请假、销假制度,完善低年级学生上下学接送交接办法。

  通过督导检查,促进加强技防、物防,确保重点时端和重点部位的安全。在校园和学生宿舍楼的出入口、围墙周界、学校门卫室等重点部位安装监控系统和报警设备。切实加强学生上下学、寄宿制学生夜间等重点时段的安全监控和保卫。对存在安全隐患的校门、围墙、教室和宿舍门窗进行加固。

  通过督导检查,促进加强教育培训,大力提升师生的安全意识和自护能力。通过多种途径,采用多种方式,加强对学生的安全教育,特别是加强学生应对歹徒伤害、勒索、绑架的安全教育。加强对教职员工的安全技能培训,提高在紧急时刻保护学生儿童的能力。

  四、加大督导力度,注重工作实效

  要把校园安全督导检查作为教育督导的一项长期重要任务,常抓不懈、务求实效,努力为校园安全提供可靠保证。

  (一)坚持“督政”与“督学”相结合,加大推动力度。各级政府教育督导部门在落实每年“督政”和“督学”任务时,要把学校安全工作摆在突出位置,进行双向督导检查。既要督查政府对校园安全工作的重视、支持程度,又要督查学校落实校园安全工作措施的力度,促使政府和学校齐心协力,切实有效地做好校园安全工作。

  (二)坚持综合督导和专项督导相结合,提高推进强度。在督导形式方面,各级政府教育督导部门,不仅要注重综合督导,促进提高教育整体水平,更要注重专项督导,采取不定期的明查暗访,促进规范办学行为,提高校园安全的管理水平和治理水平。

  (三)集中力量,重点突破。通过督导检查,各级政府教育督导部门要针对存在的问题,责令整改,特别是对于安全隐患多、治安状况差、群众反映强烈的地方和单位,要重点督办,限期解决问题,限期改变面貌。

  (四)创新机制,完善制度。在校园安全督导检查中,要创新工作机制,根据客观实际和工作需要,采取灵活多样、快捷高效的方式、方法,以求最佳效果。同时,要不断完善通报、公报制度,奖惩制度、责任追究制度,并严格执行。对于领导坚强、措施得力、工作扎实、效果显著的地方和单位,予以表彰奖励,对于领导不力、敷衍塞责、工作懈怠、效果甚微,甚至对师生安全造成严重危害的地方和单位,坚决追究责任,严肃处理。


第 [1] [2] [3] [4] 页 共[5]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