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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团关于建立校园安全督导检查长效机制的通知

河南省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团关于建立校园安全督导检查长效机制的通知
(豫政教督[2010]9号)


各省辖市、重点扩权县(市)人民政府:

  为认真贯彻落实胡锦涛总书记、温家宝总理等中央领导同志重要指示和周永康同志在全国综治维稳电视电话会议上的讲话及《中央政法委关于迅速加强学校幼儿园及周边安全工作的紧急通知》、《教育部关于切实加强校园安全防范工作的通知》、《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切实加强学校幼儿园及周边安全工作的紧急通知》要求,确保师生安全和教育系统和谐稳定,决定建立校园安全督导检查长效机制,切实加强监督。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提高思想认识,切实履行督导职责

  孩子是家庭的希望、祖国的未来。校园安全关系学生儿童健康成长,关系人民群众切身利益,关系社会和谐稳定。维护校园安全是全社会的共同责任,是教育部门和学校义不容辞的职责。加强监督务求实效,是政府教育督导部门责无旁贷的职责。各级政府教育督导部门要从维护学生安全、促进教育事业健康发展、构建和谐社会的高度,充分认识维护校园安全的极端重要性和现实紧迫性,把思想统一到中央对校园安全的形势分析和工作部署上来,进一步增强政治意识、责任意识和忧患意识,切实担负起维护校园安全的政治责任,把维护校园安全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一项重大政治任务,切实抓紧抓实抓好,抓出成效。

  二、强化政府督导,落实政府责任

  各级政府在维护校园安全和教育系统稳定工作中起着举足轻重的作用,要强化政府督导,促进政府责任落实。通过督导检查,促进各级党委、政府把维护校园安全作为一项重大政治任务,切实承担起第一责任,一把手负总责、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深入抓。通过督导检查,推动建立“党委政府领导、教育公安互动、学校社会联动”的工作机制。通过督导检查,促进政府加大对维护校园安全的经费投入、人员配置、装备配备等举措落到实处。通过督导检查,促进开展综合治理、净化校园周边环境。

  三、加强校园督导,优化安全环境

  对中小学校、幼儿园的督导,是教育督导的根本任务,也是永恒的主题,只能加强,不能削弱。

  通过督导检查,促进学校校长和幼儿园园长增强校内安全管理第一责任人的意识,牢固树立“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理念,真正把安全工作放在更加重要、更加突出的位置,不断完善制度、健全机制、明确责任,积极采取人防、物防和技防等多种有效举措,切实加强安全管理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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