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加强春季农业生产的组织领导
(一)落实领导责任。各级各有关部门要迅速把工作重心转移到春季农业生产上来,集中力量抓好春季农业生产。各县(区)政府(管委会)主要领导要负总责、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农业部门全力抓,层层签订目标责任书,落实工作责任制,做到领导到岗、责任到人、措施到位。同时,要制定切实可行的春季农业生产工作方案,组织强有力的工作力量,采取更有效的工作措施,确保全面完成春季农业生产任务。
(二)加大资金投入。各级要认真落实中央和省农村工作会议精神,进一步加大对农业的投入,要做到“三个重点、三个确保”,即:财政支出重点向农业农村倾斜,确保用于农业农村的总量、增量均有提高;预算内固定资产投资重点用于农业农村基础设施建设,确保总量和比重进一步提高;土地出让收益重点投向农业土地开发、农田水利和农村基础设施建设,确保足额提取、定向使用。
(三)做好宣传发动。各级各有关部门要充分利用报纸、电视、广播、网络等新闻媒体,采取举办墙报专栏、召开现场培训会、组织专题讲座、发放宣传资料等形式,加大对春季农业生产的宣传力度,充分调动广大农民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全面掀起春季农业生产高潮。
(四)做好部门协作。各级各有关部门要各司其职、各尽其责、密切配合、形成合力,扎实抓好春季农业生产工作。农业部门要深入基层、深入实际,认真做好技术指导和协调种子企业做好种子的储备,保证春耕生产需要,同时要做好综合协调、调查研究和督促检查工作;水利部门要加快推进水利工程建设,做好水利设施的维护和检修,做好水资源的调配;林业部门要强化营造林和森林防火工作,杜绝特重大森林火灾的发生;畜牧部门要着力抓好人工种草、春防、春配及灾后重建工作;烟草部门要抓好烤烟育苗和大田移栽,确保计划任务的完成;气象部门要加强对天气的预测和预报,为农业生产做好服务;供销部门要切实发挥农资供应主渠道作用,积极做好化肥、农药、农膜等农用物资的调运、储备和供应,保证春耕生产需要;农机部门要加强农机监管,做好农机检修和农机手的培训工作;各级农业、工商、公安、质监、物价等部门要组织力量、联合行动,抓好各类农用物资的专项检查,坚决打击假冒伪劣种子和农资的违法行为,努力维护广大农民群众的利益。
(五)严格督促检查。各县(区)要将春季农业生产作为当前农业农村工作的重点督查内容,制定有效措施,强化督促检查,促进春季农业生产顺利进行。市政府将派出督查组,加大督查检查力度,尤其要重点督查领导是否认真履职、责任是否落实到位、经费是否得到保障、任务是否按要求完成等。要将春季农业生产工作情况纳入对各县(区)年度工作目标考评内容,严格考核奖惩,确保全年农业生产目标任务圆满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