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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胜各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龙胜各族自治县2009年度土地卫片执法检查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4)根据土地监测图斑的核查和查处情况,分别填写《土地卫片图斑核查情况登记卡》、《土地违法案件立案查处及落实情况登记卡》;对判定为军用土地的图斑,填写《军用土地图斑登记表》。
  (三)数据录入与汇总。
  县国土资源局对卫片图斑内、外业核查结果进行整理,完成复核土地变更调查的有关统计、比较分析。按照《规范》要求将相关内容数据录入《土地卫片执法检查信息系统》中的《新增建设用地统计表》、《实地伪变化统计汇总表》、《违法用地分类统计汇总表》。
  1.汇总分析。根据汇总结果,写出有情况、有实例、有原因分析的汇总分析报告。县国土资源局于5月25日前将自查阶段分析报告和经同级政府审核的汇总表格一并上报市领导小组办公室。
  2.资料整理。将自查阶段形成的成果,按规定标准进行整理、入档、装订成册。
  (四)整改与查处。
  各乡(镇)人民政府对卫片执法检查发现的土地违法行为,要按照边自查、边整改、边查处的要求组织国土资源、城乡建设、规划、司法、市容等部门尽快采取有效措施进行整改、查处落实到位。其中对于违法行为较轻微,土地能够复耕复绿的,要责令违法当事人停止违法行为,并对土地进行复耕复绿;对于符合立案条件,尚未立案查处的,要尽快立案查处。已立案尚未调查处理或未作出处罚决定、未提出处分建议的,抓紧时间进行调查处理,依法作出行政处罚决定、提出处分建议并处理落实到位。
  (五)督促检查。
  各乡(镇)完成自查工作后,县人民政府将成立督察组在6月25日前对各乡(镇)的卫片执法检查自查阶段工作进行督促检查。督查的主要内容包括动员部署工作;组织自查情况;查看图斑地块现场;查阅各图斑档案材料;审查违法案件档案;核实上报分析数据的真实性、准确性;整改工作情况等。对外业调查测量结果的抽查不应低于50%;对内业要全面进行检查。各乡(镇)对县检查组指出的问题必须及时进行更正并重新上报,并在7月5日前做好迎接市人民政府对自查阶段的督查工作。
  9月5日前在全县开展整改查处工作的基础上,县土地卫片执法检查领导小组将对各乡(镇)的整改查处到位情况进行预检,对整改查处不到位的辖区进行通报批评。9月20日前,县领导小组将再次对各乡(镇)的整改查处到位情况进行检查验收,并依据15号令启动问责。同时, 9月30日前做好迎接国土资源厅和市对全县开展卫片执法检查验收的各项准备工作。
  六、工作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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