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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胜各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龙胜各族自治县2009年度土地卫片执法检查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蒙荣祥 自治县建设局局长
  曾 波 自治县交通局局长
  蒋 桂 龙胜县公路局局长
  邓劲军 自治县工商行政管理局局长
  何彦泽 自治县发展和改革局局长
  陆全民 自治县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局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自治县国土资源局),办公室主任由邓龙禄同志兼任,梁朝标同志任副主任,具体负责日常工作。办公室人员从县国土资源局、监察局、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相关股室抽调。领导小组办公室按照任务区分设立数据汇总分析、违法案件查处两个小组。
  (二)主要职责
  1、领导小组的职责:(1)统一部署开展全县卫片执法检查工作;(2)督促检查各乡(镇)及有关部门开展落实工作情况;(3)负责依据15号令启动问责等重大问题的研究处理;(4)组织协调有关职能部门解决土地卫片执法共同监管工作中的主要问题;(5)约谈土地违法严重地区的乡(镇)政府主要领导;(6)督办重大、典型案件。
  2、领导小组办公室的职责:(1)制定工作实施方案,部署工作;(2)负责具体实施对专项工作的组织、协调、监督、指导,并督促检查工作落实;(3)负责工作成果组织会审、审核;(4)负责情况汇报和上传下达;(5)负责宣传、情况通报;(6)负责制定整改措施。
  二、工作目的及任务
  (一)工作目的。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严格土地管理和调控的各项政策,及时发现和依法查处土地违法行为,遏制违法违规占用土地,充分发挥土地供应的调控作用。充分发挥土地卫片执法检查的警示和震慑作用,推进执法关口前移,加强耕地保护和节约集约利用土地,建立健全预防、查处、监管、部门联动等土地执法长效机制。
  (二)工作任务。依据国土资源部《土地矿产卫片执法检查工作规范(试行)》(以下简称:规范)工作流程和相关法律法规、政策,按照国土资源部的要求部署开展2009年度土地卫片执法检查,完成本次卫片图斑内外业核查、整改查处、数据统计汇总、验收等工作,确保卫片执法检查各项任务圆满完成,同时依据《违反土地管理规定行为处分办法》(监察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国土资源部令第15号,以下简称15号令)对违法严重地区的乡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主要负责人员实施问责。
  三、检查范围、内容和工作分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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