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胜各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龙胜各族自治县2009年度土地卫片执法检查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龙政办发〔2010〕53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各单位:
国土资源部2月下发了《关于
开展2009年度土地卫片执法检查工作的通知》(国土资发〔2010〕15号),决定应用卫星遥感技术在全国范围内开展土地执法检查,国土资源部重点对全国155个城市2009年度的新增建设用地情况进行执法检查,其中桂林市(含各县)是卫片执法检查的重点城市之一。为顺利推进并圆满完成我县2009年度土地卫片执法检查工作,经自治县人民政府同意,现将《龙胜各族自治县2009年度土地卫片执法检查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实施。
二〇一〇年六月八日
龙胜各族自治县2009年度土地卫片执法
检查工作实施方案
根据
国土资源部《关于开展2009年度土地卫片执法检查工作的通知》(国土资发〔2010〕15号)及区、市2009年度土地卫片执法检查工作实施方案工作要求,为确保圆满完成我县2009年度土地卫片执法检查工作任务,有效遏制各类土地违法行为,保障我县经济又好又快发展,结合实际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组织领导
为顺利推进2009年度土地卫片执法检查工作,我县成立2009年度卫片执法检查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负责统一部署开展全市卫片执法检查工作,协调解决工作中的重大问题。
(一)领导小组
组 长:贲黄文 自治县常务副县长
副组长:马玉生 自治县副县长、公安局局长
成 员:周如松 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副主任
蒋文明 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副主任
邓龙禄 自治县国土资源局局长
杨盛林 自治县监察局局长
秦 峰 自治县财政局局长
杨 光 县政法委副书记
黄仁炳 自治县公安局副局长
粟长赋 县法院副院长
荣先明 县检察院副检察长
唐宗权 自治县司法局局长
刘凯锋 自治县农业局局长
李慧军 自治县水产畜牧兽医局局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