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地要切实加强特岗教师的教育、管理、考核工作,定期督查特岗教师工资待遇等各项政策落实情况,确保特岗教师在职称评聘、评优评先、年度考核等方面与当地其他公办学校教师同等待遇。各地要提前谋划,进一步完善相关配套政策,为将来特岗教师留在本地学校继续从教创造条件。
四、做好2010年“特岗计划”和“农村学校教育硕士师资培养计划”的衔接工作
根据教育部《关于做好2010年农村学校教育硕士师资培养计划实施工作的通知》(教师〔2009〕5号)精神,从2010年开始,要将“农村硕师计划”与“特岗计划”相结合,录取为“农村硕师计划”的研究生可同时应聘为特岗教师。2010年我省“农村硕师计划”经过自愿报名、择优推荐、复试录取等环节,从河南大学、河南师范大学、信阳师范学院共招聘209名优秀大学应届毕业生,这部分学生已经与有关的项目县签署了就业协议书,志愿到我省扶贫开发重点县工作,支援我省农村教育事业。按照有关文件精神,这部分人员不需要参加今年全省统一的特岗教师招聘考试,可直接招聘为2010年特岗教师。请有关设岗县(市)做好招聘这部分人员为特岗教师的有关衔接工作。
五、加大宣传,引导和吸引高校毕业生到农村学校任教
各地、各高校要加大宣传工作力度,宣传实施“特岗计划”的重大意义和有关政策,动员和鼓励更多的优秀高校毕业生报名应聘特岗教师工作。要把计划的实施与促进高校毕业生面向基层就业结合起来,教育和引导毕业生树立正确的择业观,动员和组织好优秀大学毕业生报名应聘特设岗位教师的工作,鼓励他们到基层和艰苦的地方去建功立业。特别是各高等师范院校,要注重加强学生的教师基本技能教育,增强毕业生适应基础教育教学工作的能力和水平。
六、抓紧时间做好2010年“特岗计划”岗位申报工作
各设岗县(市)教育、财政、人事、机构编制部门要根据当地教师队伍整体缺编情况和学科结构等因素,在省辖市指导下,共同研究提出本县(市)分学段、分学科岗位需求计划,报县(市)级人民政府同意盖章后,报省辖市教育、财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机构编制部门审核盖章后,统一汇总上报省教育厅,由省教育厅会同省财政厅、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编办共同审核确定,一并与招聘办法向社会公布。请各省辖市对所辖设岗县(市)申报计划汇总审核后,认真填写《河南省2010年“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岗位设置计划申报表》(见附表)并加盖公章,连同各设岗县(市)人民政府申报需求计划的报告,一并于5月7日前上报省教育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