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全省工程勘察市场及质量专项检查方案》的通知
(建市函〔2011〕399号)
各市住房和城乡建委(城乡建委):
为进一步规范我省工程勘察市场,提高工程勘察质量,促进行业又好又快发展,经研究,定于今年二、三季度开展全省工程勘察市场及质量专项检查工作。现将《全省工程勘察市场及质量专项检查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工作中有何问题及建议,请及时与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建筑市场监管处联系。
二〇一一年四月二十五日
全省工程勘察市场及质量专项检查方案
一、检查目的和要求
全面了解我省工程勘察市场、质量情况及存在的问题,研究拟定规范我省工程勘察市场行为,提高工程勘察质量的政策措施,加强对我省工程勘察企业的管理与服务,促进行业又好又快发展。
各单位要高度重视,认真对待,积极配合,确保提供材料真实、准确、全面、及时。全面排查在资质建设和管理、市场经营、勘察成果质量等方面存在的问题和不足,积极采取有力措施加以解决和完善。
二、检查依据
1、《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1997.11.1)
2、《
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2000.1.30)
3、《
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2000.9.25)
4、《
建设工程勘察设计资质管理规定》(2007.6.26)
5、《
建设工程勘察质量管理办法》(2007.11.22修订)
6、《
关于加强工程勘察质量管理工作的若干意见》(建质〔2008〕231号文)
7、《
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执业及管理工作暂行规定》(2009.6.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