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转发加强城市排水设施养护和内涝防治工作的通知
(建城函〔2011〕431号)
各市住房和城乡建委(城乡建委),宿州市、六安市城管局,铜陵市水务局:
现将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加强城市排水设施养护和内涝防治工作的通知》(建城水函〔2011〕47号)转发给你们,请按照《通知》要求,认真做好汛前城市内涝防治的各项准备工作。
一、加强组织领导,强化责任落实
我省属梅雨雨带形成地区,大部分城市沿江临淮,受地理环境、气候、水文等因素影响,容易产生积涝。城市内涝事关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各市要高度重视、统一领导,精心组织、积极应对。各级主管部门要本着“防治结合,以防为主”的原则,提前谋划、早作安排,明确职责、狠抓落实。在结合以往防汛治涝经验的基础上,认真分析和总结内涝成因,找出症结所在,抓住关键环节,制订有针对性的办法,采取切实可行的措施,把防汛治涝工作任务分解、落实到具体人员、具体部位,确保城市排水设施安全、稳定运行。
二、组织开展汛前检查,全面提高防治能力
各市要针对目前城市排水设施存在的管网老化、排涝能力不足、阻塞、小区设施不配套等问题,在汛前重点组织对城市排水排涝体系的建设、管养、运行进行一次全面的排查治理。主要检查内容包括:汛前城镇排水设施维护、管道疏浚、城市防汛抗涝责任制建立和落实情况、应急预案的编制修订与完善、救援物资和装备的配置、抢险队伍建设等。
1、进一步完善城市排水体系,全面提高城市排涝能力。要根据城市排涝的实际需求,加快完成城市老城区排水管网以及城市进、出水口的改造工作,尽早投入使用。汛前不能竣工的项目,要做好防范措施,修建临时排涝系统并注意做好与周边排水设施的衔接和沟通。
2、做好汛前城市排水系统的检修、疏浚等工作。在汛期来临前,加强对排水管网的维护、疏浚,确保雨水井蓖正常收水、管道畅通无阻;对现有排水设施进行全面维修和养护,做好排涝泵机检修、泵机前池清淤、变压器校验和供电线路检查等工作,及时更新配置水泵、电机等设备,并指定专人管理,确保汛期城市排水系统正常运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