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精简和规范厅发简报的通知
(建办函〔2011〕474号)
厅机关各处室(局)、厅直各单位:
简报是刊登信息的载体,是机关内部用于反映问题、沟通情况、指导工作、交流经验的简短文书材料。为精简和规范我厅各部门工作简报,更好地发挥简报作用,根据厅长办公会议的精神,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一个简报对外。将厅现有《建设简报》更名为《住房城乡建设简报》,作为厅对外唯一简报,并将厅机关各处室(局)目前主办或以各类临时、议事机构名义承办的各类专项工作简报并入其中。由各处室(局)根据工作需要拟稿并按公文审核程序送审后,送厅打字室统一排版编号,排版时在简报头左下方标明专项工作名称(具体样式参见附件)。编发厅综合性工作简报,排版时不标专项工作名称。
二、控制新增简报。因工作需要,确需新创办简报(或保留现有简报)的,必须经过厅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审批同意后,方可创办(或保留)。
三、提高简报质量。各处室(局)要严把简报编写质量关,做到简明、扼要、实在,篇幅一般在1000字左右,特殊情况不要超过2000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