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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源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河源市医药卫生体制五项重点改革2011年度主要工作安排的通知

河源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河源市医药卫生体制五项重点改革2011年度主要工作安排的通知
(河府办〔2011〕45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府直属各单位:

  《河源市医药卫生体制五项重点改革2011年度主要工作安排》业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落实。

  2011年是“十二五”规划的开局之年,也是完成医药卫生体制五项重点改革三年任务的攻坚之年。各县区、各有关单位要切实加大工作力度,加强领导,强化考核,密切配合,狠抓落实,确保完成今年医改工作各项任务。

  2011年6月30日

  河源市医药卫生体制五项重点改革2011年度主要工作安排

  为确保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扎实有序推进,根据省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东省医药卫生体制五项重点改革2011年度主要工作安排的通知》(粤府办〔2011〕34号)精神和省政府与我市签订的2011年度医改工作责任书明确的任务要求,结合我市实际,现提出医药卫生体制五项重点改革2011年度主要工作安排。

  一、总体要求

  深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决策部署,认真落实省政府《关于印发广东省医药卫生体制改革近期重点实施方案(2009年-2011年)的通知》(粤府〔2009〕139号)和市政府《关于印发河源市医药卫生体制改革近期重点实施方案(2009年-2011年)的通知》(河府〔2010〕41号)精神,继续围绕“保基本、强基层、建机制”要求,统筹推进医药卫生体制五项重点改革。确保基本医疗保障制度覆盖城乡居民,保障水平显著提高;确保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基层全覆盖,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综合改革全面推开,新的运行机制基本建立;确保基层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建设任务全面完成,服务能力明显增强;确保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和重大公共卫生服务项目有效提供,均等化水平进一步提高;公立医院改革试点不断深化,体制机制综合改革取得实质性进展,便民惠民措施普遍得到推广。中医药服务能力和水平进一步提高。医疗费用过快增长得到进一步控制。医药卫生体制改革近3年重点任务基本完成,为下一步深化改革奠定坚实基础。

  二、工作任务

  (一)加快推进基本医疗保障制度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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