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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源市人民政府印发河源市100家重点民营企业培育计划实施方案的通知

  (三)加快技术进步,大力增强民营企业的核心竞争力
  1.鼓励重点民营企业建立自主研发机构。每年组织20-30家符合条件的民营企业研发机构申报国家和省级企业技术中心认定。到2012年,重点民营企业中获认定的国家、省、市企业技术中心和工程技术研究开发中心超过30家。鼓励重点民营企业加大研发投入,加大对民营企业科技项目的支持力度,继续支持民营企业申报各类政府科技计划项目,市科技经费对民营企业科技项目给予适当倾斜,规范民营企业自主创新技术开发费用企业所得税前抵扣操作办法,充分调动民营企业研发投入的积极性(牵头单位:市科技局,责任单位:市财政局、市国税局、市地税局、市经济和信息化局)。
  2.鼓励重点民营企业与高校、科研机构共建企业博士后科研工作站、技术中心等多形式的技术联盟。对由民营企业主导的产学研合作项目,政府科技计划给予重点支持(牵头单位:市科技局,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局、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市教育局)。
  3.支持重点民营企业开展技术改造。优先办理重点民营企业在开展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技术改造项目,落实进口设备按规定免关税和进口环节增值税的政策。并优先推荐申报国家、省财政扶持中小企业技术改造项目专项资金(牵头单位:市经济和信息化局,责任单位:市财政局、市外经贸局)。
  4.引导重点民营企业实施名牌带动战略。加强对申报名牌、名标的专题辅导,鼓励民营企业自主品牌申报;到2012年,争取在100家重点民营企业中培育各类名牌和驰(著)名商标超过20件。推进我市知识产权“扶优工程”,对重点民营企业申请、获得发明专利或开展国际、国家、行业或省级技术标准研制,给予财政资金资助,并优先推荐申报国家、省财政扶持企业发展专项资金(责任单位:市工商局、市质监局、市科技局)。
  5.推进企业技术创新服务平台建设。继续加大财政资金对技术服务平台建设的投入,支持重点民营企业建立技术创新服务平台建设;促进企业在创新、研发、设计、检测等方面的自我完善(牵头单位:市科技局,责任单位:市财政局、市经济和信息化局)。
  (四)实施创新人才战略,切实解决民营企业人才需求
  1.促进重点民营企业人才素质的提高。实施“企业家培训计划”、“紧缺人才培育计划”、“中小企业银河培训计划”。争取3年内将重点民营企业中层以上人才培训一次(牵头单位:市经济和信息化局,责任单位:市教育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工商联)。
  2.建立民营企业人才交流平台。建立主要人才中介服务机构和重点民营企业的沟通机制,了解民营企业人才需求动态。定期举办职业经理人、高级技工等专场招聘会,开展百家民营企业和技工学校的定向交流会,在人才培养、人才引进、创业支持等方面的公共资源面向重点民营企业倾斜(牵头单位: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责任单位:市经济和信化局、市科技局、市工商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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