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源市人民政府印发河源市个人住房信息系统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府直属有关单位:
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将《河源市个人住房信息系统建设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二○一一年五月二十日
河源市个人住房信息系统建设实施方案
根据
国务院《关于坚决遏制部分城市房价过快上涨的通知》(国发〔2010〕10号)、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房地产市场调控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国办发〔2011〕1号)以及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加快推进广东省个人住房信息系统建设的通知》(粤建房〔2011〕24号)等文件精神,为加快推进我市个人住房信息系统建设,进一步强化房地产行业监管,提高房地产市场调控政策的决策和执行,促进我市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现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和全国个人住房信息系统工作会议精神,按照“统一规划,统一部署;分类指导,稳步推进;分级负担,各级联动;整合资源,保护投资”的原则,加快建立全市个人住房信息系统,提高政府公共服务能力和房地产市场监管能力,保持房地产市场健康平稳发展。
二、工作目标
以完善和改造市、县房地产登记簿系统为重点,以房地产登记数据为基础,建立“一个数据中心、一个应用平台、一个信息门户”(即建立河源市个人住房信息数据中心,设在市房管局信息中心);建立河源市住房信息管理及分析应用平台;以“河源房管网”为基础建立河源市个人住房信息门户网站。实行“数据一体化、平台一体化、信息共享一体化”,逐步实现市级个人住房信息系统与省级系统联网,县级系统与市级系统联网。
三、工作计划
(一)前期准备阶段(2011年5月底前)。
制定河源市个人住房信息系统建设技术方案,编制数据标准,完成个人住房信息系统建设项目立项。
(二)组织实施阶段(2011年6月~12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