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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开展2011年全省住房城乡建设系统“安全生产月”活动的通知

  (三)组织参加6月12日全国安全生产宣传咨询日活动,开展现场安全咨询,举办安全知识图片展览。

  (四)开展安全生产应急演练周活动。6月13日至19日,按照全国统一部署开展应急演练周活动。其中,芜湖市要组织开展一次在建高层建筑消防安全演练,我厅将组织现场观摩。

  (五)6月1日至8月31日,举办全省建设系统职工安全生产演讲竞赛和网上知识竞赛。各市于8月5日前报送1名优秀选手参加全省演讲竞赛。

  (六)全面推进全省建筑施工重大危险源信息监控平台建设。6月下旬召开全省建筑施工重大危险源信息监控平台建设大会,总结试点市工作经验,部署其他8个市的推进工作。依靠科技进步和数字化、信息化技术,提高全省建筑施工重大危险源管理水平。

  四、活动要求

  (一)加强领导,认真部署。各级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充分认识开展“安全生产月”活动的重要性,把“安全生产月”活动作为继续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年”活动的重要内容来抓,扎实开展安全生产宣传教育,购买安全知识读本或宣传画册,开展为农民工送安全知识活动,不断深化建筑施工安全执法检查和隐患排查治理,进一步强化各项预防措施,落实建筑施工企业安全主体责任。要创新内容和形式,力争取得实效。

  (二)围绕主题,广泛宣传。各地要紧紧围绕“安全责任,重在落实”的活动主题,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教育活动,营造良好的住房城乡建设系统安全生产舆论氛围。要充分利用报纸、广播、网络等媒体,通过在企业、施工现场等场地、场所张贴和悬挂安全宣传标语,制作墙报、宣传栏、简报等形式,宣传继续深入开展“安全生产月”活动的意义、任务、要求和措施,宣传安全生产方针、政策、重大部署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安全知识,营造全系统安全生产的良好氛围。

  (三)突出重点,狠抓落实。一是按照我厅《关于印发<安徽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系统继续深化“安全生产年”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建质〔2011〕111号)、《关于印发<2011年安徽省建筑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建质〔2011〕115号)、《关于开展严厉打击非法违法建筑施工行为专项行动的通知》(皖建质明电〔2011〕22号)要求,开展以预防高处坠落为重点的专项治理,继续加强重大危险源防控工作,认真做好隐患排查治理,切实消除重大安全隐患;二是以“安全生产月”活动为契机,加强对一线作业人员的安全培训,着力提高一线作业人员安全生产技能和安全防护意识;加强对建筑施工企业“三类人员”、建筑施工特种作业人员培训考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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