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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开展2011年全省住房城乡建设系统“安全生产月”活动的通知

安徽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开展2011年全省住房城乡建设系统“安全生产月”活动的通知
(建质函〔2011〕578号)


各市住房和城乡建委(城乡建委)、广德、宿松县住房城乡建委(局):

  根据省政府安委会《关于印发<安徽省2011年“安全生产月”活动方案>的通知》(皖安〔2011〕2号)要求,为认真组织开展全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系统“安全生产月”活动,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继续深化“安全生产年”活动的通知》(国办发〔2011〕11号)和全省建设工程质量安全工作会议的部署、要求,以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国发〔2010〕23号)、《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实施意见》(皖政〔2010〕89号)为重点,以深化“安全生产年”和推动安全质量标准化活动各项工作为载体,以强化安全意识、提高安全素质为着力点,推动安全理念、安全文化、安全法律和安全知识进企业、进工地,使“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更加深入人心,为进一步促进全省建筑安全生产形势的持续稳定好转提供良好的安全发展环境。

  二、活动主题

  安全责任,重在落实。

  三、活动安排

  (一)时间安排:2011年6月1日至30日(部分活动时间延伸至8月下旬)。

  (二)深化安全质量标准化创建工作。认真贯彻落实全省安全质量标准化工作现场会精神,以5月26日全省建筑施工安全质量标准化工作现场会为新的起点,全面推广安全质量标准化工作先进经验,掀起全省安全质量标准化工地创建新高潮。各市、县要对辖区内重点建筑工程全面排查一次,引导、鼓励更多的建筑施工企业争创省、市安全质量标准化示范工地。

  (二)开展建筑安全生产教育周活动。国家确定5月30日至6月5日为安全事故警示教育周。各市要突出建筑施工行业特点,通过举办建筑安全事故案例展览、观看警示教育片等形式,开展反思讨论、安全隐患排查等活动,对典型事故和我省建筑安全事故案例进行剖析,分析原因、总结教训、探索规律,采取切实有效措施防止同类事故发生,坚决遏制较大以上事故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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