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胜各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龙胜各族自治县2010年河道管理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龙政办发〔2010〕58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各单位:
《龙胜各族自治县2010年河道管理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已经自治县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〇一〇年七月一日
龙胜各族自治县2010年河道管理
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
为整顿全县河道管理秩序,规范采砂经营活动,确保沿岸道路、河堤等基础设施和农田、房屋等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县政府决定集中开展河道采砂管理专项整治行动,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落实《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河道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抓好全县河道采砂秩序整顿,加强河道堤防管理,切实提高我县河道安全行洪、度汛能力,使水利工程最大限度地发挥作用,确保全县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
二、总体目标
通过集中开展清理整治专项行动,彻底清理、制止河道管理范围内存在的乱采、乱倒、乱排、乱建等违法违规现象,并形成河道管护的长效机制,在充分发挥河道综合效益、最大限度支援地方经济建设的同时,达到堤防完好、河道畅通的目标,确保沿岸农田、公路、堤防等重要基础设施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
三、整治重点
(一)河道管理范围内乱采、乱挖、乱堆、乱倒、乱排、乱建和影响公路大桥安全,影响水利设施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违法行为。
(二)各种威胁河堤安全和破坏公共设施安全违法行为。
(三)依法整顿河道公路沿线的采砂场点,坚决取缔违法违规和达不到采砂加工条件要求的加工场点。由县专项整治工作组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对已批办的采砂场点进行检查,对违规采砂场点依法处理并限期整改,规范其采砂行为,对未落实整改措施和整改不到位的停止采砂经营活动并依法进行处理。对未经许可在河道滥采乱挖砂石的行为,要坚决从快、从严、从重依法查处。
四、时间安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