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汕尾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建立汕尾市人民政府新闻发布制度的通知

汕尾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建立汕尾市人民政府新闻发布制度的通知
(汕府办〔2011〕22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有关直属机构:
  为了及时、准确地向社会和公众传达重大决策、发布重要信息,通报紧急重大突发事件情况,根据省政府《转发省政府新闻办公室关于我省对外新闻发布制度的意见的通知》(粤府〔1999〕44号)的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市政府决定建立新闻发布制度,现就政府新闻发布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充分认识建立新时期政府新闻发布制度的重要意义
  做好新时期政府新闻发布工作是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要举措;是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社会主义政治文明,提高科学执政、民主执政、依法执政水平的重要环节;是推进政务信息公开,加强舆论监督,建设服务型政府的重要内容;对于全面、准确宣传汕尾,营造“活力汕尾、人文汕尾、和谐汕尾、清新汕尾”的良好社会氛围和舆论环境具有重作用。
  政府新闻发布工作政治性、政策性强、透明度高、工作要求高,事关政府公众形象。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直有关部门要充分认识建立政府新闻发布制度、加强政府新闻发布工作的重要意义,把新闻发布工作作为服务群众,加强政府自身建设的一项重要工作抓好抓实。
  二、明确政府新闻发布工作的主要任务、内容和形式
  政府新闻发布工作的主要任务是:围绕党和政府的中心工作,以服务公众为目标,通过适时地举办各类新闻发布活动,增强政府及其部门工作的透明度和公信度,向公众提供公开、公平获取政府重要信息的渠道,对社会舆论进行引导,构筑政府与社会和民众的良好互动关系,营造我市改革开放、经济建设和社会稳定的舆论环境。
  政府新闻发布的主要内容是:介绍政府不同时期和阶段的重点工作;政府出台的重要政策,有关法规、规章和政策的执行及进展情况;推介政府重大经贸和文化活动;阐明政府就公众关注的重大热点问题的主张;跟踪发布重大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公共卫生和一些社会安全事件等突发公共事件进展情况、政府举措和公众防范措施等重要信息;回应外界的各种传闻,发布其他需要通过媒体向公众发布的政府信息。
  政府新闻发布的形式:政府新闻发布有多种形式,主要是举行新闻发布会,也可以根据新闻发布的内容,采取背景吹风会,组织记者集体采访、单独采访,以新闻发言人的名义发布新闻公报、声明、谈话,答复记者电话、传真和电子邮件问询,通过政府网站发布新闻信息等各种形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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