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汕尾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非全日制中职教育学员全员开班授课工作的通知

汕尾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非全日制中职教育学员全员开班授课工作的通知
(汕府办函〔2011〕5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
  按照《广东省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中“坚持学校教育与职业培训并举,全日制与非全日制并重”的要求,为做实做强非全日制中职教育,努力完成市委、市政府下达的教育“砍尾”工作的目标任务,现就非全日制中职教育学员全员开班授课工作提出如下要求:
  一、充分认识我市非全日制中职教育学员全员开班授课的重要性和紧迫性
  非全日制中职教育是我市高中阶段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随着我市非全日制中职教育规模的扩大,能否正常开班授课和保质保量,关系到我市高中阶段教育毛入学率能否“砍尾”和能否在2011年顺利通过省普及高中阶段教育的验收。
  非全日制中职教育正常、切实有效开展,对提高我市劳动力整体素质,顺利完成产业转型升级,推进社会经济快速、协调发展,实现社会经济发展弯道超车,具有重大的现实意义和长远意义。因此,各地要把它作为当地人才培养模式之一,纳入总体规划,落实各项工作措施,确保非全日制中职教育健康、有序发展。
  目前,我市各地非全日制中职教育学员开班授课工作进展缓慢,部分县(市、区)不能保障非全日制中职教育正常开展。究其原因,主要有思想重视不够、经费没有及时到位等。如不及时解决存在问题,将降低我市高中阶段教育毛入学率。因此,各地要有清醒的认识和足够的重视,增强非全日制中职教育学员全员开班授课的紧迫感。
  二、明确非全日制中职教育已招学员全员开班授课的任务
  从2010年12月14日(市议教会议已作工作部署)起奋战60天,确保非全日制中职教育已招学院全员开班授课。
  (一)加大动员力度,查漏补缺,确保招生总量。要逐个落实已录学员的基本情况,确保非全日制中职教育招生任务的完成。
  (二)完善办学资格。要严格按照省要求,完善非全日制中职学历教育办学资格,切实做到“五有”:即有政府(教育行政部门)批准举办文件;有财政专项经费支持;有开设专业可行性报告和专业课程、师资配备计划;有固定场所和基本的设施设备;有符合中职学历教育要求的管理规程。
  (三)建立健全学籍档案资料。要按照非全日制中职教育实行弹性学分制的教育教学常规的相关要求,建立健全能体现开班授课及整个教育教学过程中相关的学籍档案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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